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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到半空,化身為雷神手舉巨槌怒視唐華。
幾乎是同時,唐華和雷神朝對方發出了閃電。一閃過後唐華大吃一驚,自己這麼高的雷屬性竟然只打掉雷神一點血皮,而自己則只剩一半的血。
眼看第二道閃電就要發出,唐華跳牆了。俗話說狗急了咬人,人被咬急了就會跳牆……
火鬼王張大嘴巴看著眼前不可思議的事情,只見那小玩家拿出一個竹片一揮,威猛的雷神化成一道光射到小竹片之中。再看那珠子如同被抽走生氣一般,黯淡無光的回到了自己的手上。
這東西叫雷靈珠,和火鬼王體內的火靈珠是一樣的東東。七大靈珠蘊涵著天地之力,每個靈珠不僅妙用多多,而且本身還擁有召喚天神之能力。火鬼王雷屬性低,召喚出來的雷神也是很不檔次。但不夠檔次歸不夠檔次,畢竟是雷靈珠召喚出來的是天神。這說沒就沒算是怎麼回事?
說實話,唐華自己也楞了一楞,忙開啟護駕檢視,原來這被召喚出來的雷神不過30級,能收服算是情理之中。再看看那強悍的資料,唐華欣喜淚流滿面:“以後哥……哥終於有了真正的護駕。”以前那護駕都是一次性的消耗品,扔出來的唯一目的就是檔一次飛劍。而這隻就不同,唐華激動的想向全世界宣佈:老子終於有了能擋兩次飛劍才死的護駕。
唐華的法力差火鬼王太多,兩人召喚出來的雷神也根本不是一個層次的東西。但雷神畢竟是雷神,怎麼也比雷鳥、雷鷹和雷人來得強。
“護駕!”唐華喝了一聲,把前一秒還很珍惜的雷神砸向火鬼王,自己拔腿就跑。東西就是拿來用的,絕對不能因為珍惜而不用。因為世界上大部分東西都是因為有他使用價值而有了存在的意義。除了……珠寶、鮮花和美女!
一次攻擊不死,雷神被收回了天書中療養傷勢,唐華則沒命的朝主城逃竄,眼看群鬼追的急了,反身回去就是一片雷火。等火鬼王追近了,就把雷神扔出去,自己再奪路狂奔。
火鬼王的速度雖然快,但唐華也不蝸牛。憑藉各種加速工具,雖然是跑不過火鬼王,但依靠護駕雷神,火鬼王也追不上自己。
到了主城邊上,火鬼王不敢再入。按照規矩,自己一旦拿了雷靈珠必須回到北郊等待玩家來搶奪。不能再踏進主城一步。
這樣都不死!唐華好生佩服自己。撫摸下胸口看去,主城不僅沒有玩家也沒有了怪物。土曜使者帶人撤到西郊駐紮。在接下來的三天內,他和火鬼王將遭遇玩家們的輪X。木有辦法,這就是NPC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