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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復仇屋”, 實際上是間名為“Baby lon”的酒吧,位於一處商場中的不起眼門面。司機先生把車停在路口,我們拖著行李下車跟在他身後走進半掩著的大門。
“呦,復仇屋, 給你帶了個好生意來。”司機從衣袋裡抽出手隨意揮了一下:“這三位女士需要找個安全的地方度過接下來可能會驚心動魄的幾天。”
“我們這裡可是復仇屋, 不做保全工作哦?”
老闆聲線非常溫柔, 但也掩飾不住其中滿滿的拒絕之意。
“有什麼關係嘛, 這兩天我手頭有點緊, 女士們答應付我百分之五的佣金,而且……”司機先生攏著老闆挪到吧檯另一側壓低聲音商量, 十分鐘後老闆仍舊搖著頭走回來:“哎呀呀,沒辦法呢, 我們這裡只負責復仇,想要保全建議去……”
“復仇的話……也不是不行哦!”我接過話題:“就在半小時之前我被一個特別油膩特別噁心的變態露1體1狂給綁架了,之前他還綁了我旁邊這位少女意圖猥1褻, 更在綁走我之後揚言不會放過我尚未成年的小女兒!”
面無表情的小鏡花被我拉在最前面:“這麼可愛的純真女孩竟然也有人忍心傷害, 簡直就是爛到爛泥裡去的渣滓!”
擦拭酒杯的光頭大汗停下手裡的動作看了我們一眼:“確實是不可饒恕的行為,所以您打算如何復仇?”
嚴格來說……對方被我們廢了三條腿也算是狠狠報復過一番。但是吧,傷害歸傷害, 綁架歸綁架,二者罪行不同量刑也不同, 不能歸為一類計量。
我拿出這個想法和老闆次郎先生交流了五分鐘,他轉著兩隻蚊香眼不得不同意我的意見:“復仇屋接下這份工作, 給予那個變態等同於被綁架的恐懼。”
是啦, 我綁來一個變態幹嘛?討要贖金好讓警察快點抓到我麼?當然是報以同等的恐怖。
交易達成, 我爽快的提前付費, 得到佣金的司機先生大笑著表示如果有業務介紹給他只需報我的名字就能得到折扣, 讓我不知道該說他什麼才好。
果然是民風淳樸!
“既然手頭緊就講究點收費原則不要胡亂打折啦,開車時注意安全早去早回哦!”
笑著揮動爪子向他告別,墨鏡一戴又酷又帥的兼職殺手轉頭離去差點撞上路邊電線杆。
——被我嚇到了嗎?
司機先生:簡直就是理想中的老婆形象,一句“早去早回”聽得腿都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