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情人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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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一 “妓不如竊”</h2>
娼妓制度是社會的一個怪胎。
但凡考察和研究過中國娼妓史的人,都多少會產生一些怪異感,覺得中國古代社會的一些事情,實在不可思議。比方說,中國古代社會極其講究“設男女之大防”,已嫁女子回到孃家,和自己的親兄弟都不能同桌吃飯,然而卻又允許素不相識的男男女女,在妓院裡眉來眼去、勾肩搭背、打情罵俏、隨便上床;中國古代社會極其講究女人的“貞操”,強調新娘必須是黃花閨女,妻妾必須要從一而終,寡婦再嫁都要視為失節,然而卻又允許甚至要求一部分女子不守“貞節”,去充當“人盡可夫”的妓女,而且越淫蕩、越放浪越好;中國古代社會也極其講究男人的“守志”,強調一個有志氣、有作為、有理想的男子漢大丈夫,應該不好色、不淫亂,不能玩物喪志,然而男子狎妓,卻又被視為風流韻事,不俗而雅,可以寫進詩詞廣為傳唱,載入史冊千古留名,連至尊天子有時也要去湊湊熱鬧,體驗一下生活。這就實在讓人弄不清楚,中國古代社會究竟是提倡什麼,反對什麼,宣揚什麼,禁止什麼。
其實,反過來想想,又會覺得這很好理解,道理也很簡單,就因為世界從來就充滿著矛盾。任何事物,都是與它的矛盾對立面相比較而存在、相鬥爭而發展的。有隔離,就有開放;有貞潔,就有淫亂;有性禁忌,就有性自由。與其“禁而不止”,不如“略有鬆動”,亦即在嚴格實行“設男女之大防”的前提下,開一個小口子,保留一個男女自由交往的小天地,以免因過分的禁忌,而引起心理的失調和社會的失衡。
於是,在男女不平等的條件下,中國古代社會便採取了犧牲部分女性貞潔和尊嚴的方式,來滿足男人與異性自由交往的欲求,以保證社會的均衡和穩定。必須指出,這種做法是不公平和不道德的。“公平”的做法,也許是同時開設可供女性自由出入、隨意嫖宿男妓的妓院。可惜這並不可能。中國古代也有男妓,不過並非為女性服務,而是為有“同性戀”需求的男人服務的。為“富婆”們服務的“性工作者”,差不多要到二十世紀後期才出現。
儘管如此,妓院對於中國古代社會的穩定,卻也確實起到了均衡器的作用。一個不容否認的事實是:中國古代的娼妓,從未形成對家庭的破壞和衝擊。相反,娼妓制度與家庭制度並行不悖、相得益彰、共存共榮。其中的奧秘,頗值得玩味。
為了說明這一點,我們不妨來看看妻子們的態度。
前已說過,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