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洪趙不能到案真正原因 (第3/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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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所電雲:“宋案政府受嫌,然無確據,國民黨欲藉此推翻袁總統,強謂政府主使,乞告各埠僑商,勿受欺。”[155]《新紀元報》的報道也說國民黨內“暴烈一派極力運動以黃興一派為總統,且以本黨組織政黨內閣”,又說該派“擬舉黎元洪為總統,袁副之,藉以殺袁之勢”,“穩健派亦多附和之”。[156]而根據黃遠庸從國民黨內部瞭解的情況,“主事者多以刺宋案必與政治有關係,其疑反對黨之心思尚少,其疑政府之意思特多,以是竟謂袁世凱決不可任為總統者”。[157]又說原先黨中“法律派之排袁,僅在政黨內閣,至宋案發生後,則一律主張不舉袁矣”。[158]其時袁世凱方面正與五國銀行團商談大借款事宜,《亞細亞日報》透露孫中山、胡漢民要求上海、香港滙豐銀行致電北京總行,阻止其向政府借款,謂:“袁總統必不能再被選為總統,請於袁總統任內萬不借款。”[159]《大自由報》也說國民黨“以宋案之關係通電各國,宣告正式總統不能舉袁,萬不可借款於袁任內云云”。[160]孫中山並在3月26日會見日本駐上海總領事有吉明時明確表示,要“考慮使議會按照預期集會,一開頭即彈劾袁之喪失立場,而假若我黨主張之政黨內閣方針得到貫徹,則陳述大總統乃一傀儡而已,任何人均可當之”。[161]在4月初會見有吉明時,孫中山又表示:“關於彈劾問題,須有全體議員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和三分之二以上之多數透過,如果萬不得已,則在選舉時或將排除袁世凱而另以他人充任總統……袁如怯懦,自當退讓;否則興動干戈,反可乘機鋤除元兇,對國家前途,堪稱幸事。”[162]
其他各界反對袁世凱擔任正式大總統的聲音也不斷出現。如3月26日,長沙舉行公民大會,甯調元發表演說,批評袁世凱“縱不為皇帝,亦必為終身總統”,“要求國會議員諸君,勿舉彼為大總統,庶足以鞏固民國,慰宋遁初在天之靈”。[163]4月底,公民陸非非發表“忠告國會議員書”,稱袁世凱已為刑事罪犯,沒有選舉資格,告誡議員“珍重自愛”,不要受其賄賂,選其為總統,以免“遺臭萬年”。[164]有一個名叫卜松林的人,甚至給袁世凱發出一封公開電,要袁“速引歸林泉,以避賢路,否則殺機大動,咎有攸歸,後悔無窮”。[165]5月1日,自由黨、社會黨、工黨等在拱辰門內九畝地上海南市商團操場開全國公民大會,社會黨幹事沙淦提議:“要求國會即日提出彈劾臨時大總統及國務院總理案,令臨時大總統及國務總理即日去職,受法律裁判;由臨時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