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黃金大劫案 2真相大白 (第5/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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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小馮家蹭吃蹭喝。有一天,這表哥突然對小馮說,你能不能把你的黃包車借我兩天?你們家現在有汽車了,黃包車也不太用,我生活得挺困難的,想借你的黃包車出去拉幾天,賺點錢,省得老上你們家來蹭吃蹭喝的。
小馮記得比較清楚,他這表哥借黃包車的那幾天,差不多就是18年前冬天黃金失竊的時候,而且他表哥正式拉黃包車之前,還聯絡了幾次,讓小馮去當客人,小馮看見跟他表哥一起拉車的,還有兩個年輕人,算上他表哥,剛好是三個人,“黃金大劫案”裡把梁師傅迷暈的人,不也正好是三個嗎?
老巡捕聽完小馮的話,怎麼想都覺得很靠譜,而且梁師傅當年被迷暈的整個過程,這些老偵查員、老警員和老巡捕都仔仔細細地分析過了,基本可以斷定不是幫會作案,因為幫會有幫會的規矩,幫會有幫會的做派,迷暈梁師傅的那三個小流氓,顯然不是幫會的人,就是幾個單獨出來的小赤佬。
最重要的是,這位小馮的表哥,從借到了黃包車以後,也不知怎麼回事,日子就越過越好了,現在在上海開了兩家店,非常有錢。偵查員立即把小馮的表哥抓了起來,帶到梁師傅面前,梁師傅一眼就認出來了,小馮的表哥就是當年在曹家渡拉他的黃包車伕!
當年,這三個人平分了箱子裡的120兩金條,每人分了40兩。透過審問小馮的表哥,另外兩名幫手的名字也落實了,於是繼續抓捕,先抓到了一個,而且在這個人家裡直接就搜出了沒有花完的金條。第三個人就比較有意思了,這位兄臺一開始是跟著小馮的表哥這種小赤佬自己瞎闖,後來闖著闖著闖出了一點小名氣,就參加了杜月笙的青幫,抗日期間又參加了青幫抗日,也就是鋤奸隊。他在參加鋤奸隊之前,把金條留給了他的母親,結果他自己在鋤奸的過程中為國犧牲了。最後找到了這個人的母親,老人家居然把金條原封不動地交出來了,說是兒子上前線之前留給她的。
最後,偷金條的這兩個小赤佬都被判處了死刑,那肯定是要判處死刑的,偷了黨中央的救命錢,為此有那麼多同志的營救和傷病被耽誤了,冤屈地死去了,後果是極其嚴重的。
梁師傅被判處了十年牢獄之刑,那時候沒有翫忽職守罪,也沒有瀆職罪,當時給梁師傅定的罪名叫“歷史反革命”。你身為一名地下工作者,黨這麼信任你,你卻讓這麼重要的黃金在你手裡丟了,還導致了一系列很嚴重的後果,那麼多同志死去了,毛澤東被冤枉了,王明和博古最後在上海混不下去、跑到蘇區去可能都和這些黃金沒送到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