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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科舉制度,普通老百姓沒有上升的階梯,所以權力都掌握在貴族和皇帝手中,皇帝沒有絕對的權力,叫作“皇帝跟貴族共治”。整個華夏第一帝國從漢朝開始到大陳滅亡,只有極少數的皇帝擁有絕對的權力,比如漢武帝。而且這期間的皇帝也沒有拿手下的大臣當奴才,因為他是皇帝,不是奴隸主,甚至也沒有把三公和卿相們當作僱員,一切都還是非常清楚的,田畝稅由貴族和大臣們來支配,而鹽鐵山林漁工商的稅收歸朝廷和皇帝支配。所以整個第一帝國的皇權還不是那麼專制,而是跟貴族共治。
漢朝的時候封了王,後來鬧出了“七王之亂”,後來就不搞這種封建分封了,而是氏族大家共治。為什麼呢?因為漢朝開始用察舉制來選拔官員。察舉是什麼意思?“察”就是上邊派下來一個巡視組,東看看西看看,最後挑選出一個人,說這個人不錯,讓他當官吧;“舉”就是從下往上進行推舉,比如有人說,我們這裡有一個大德之人王莽,這個人因為有德行,把自己的兒子都逼死了,我們推舉他來當官。聽起來,察舉制是一種非常公平的選拔方式,事實上並非如此。首先,由誰來舉?普通的農民和老百姓肯定不行,他們連字都不會寫。其次,被挑選出來的人又是誰?肯定主要是從選官家的親戚和朋友裡先挑。
一來二去,被選拔為官的人都是那幾個大家族的親戚和朋友,逐漸就出現了世家豪門,雖然選拔上去的官爵不能世襲,但事實上基本就是世襲的性質。因為到了我兒子那一輩,還是要實行察舉制,所有當官的都是我家的親戚和朋友,選來選去還是會選我兒子。大家耳熟能詳的三國時期的袁紹家,四世三公,意思就是他們家世世代代都是三公。
從法理上來講,察舉制追求的是“世家及身而終,貴族世襲亡替”,然而實際操作中,世家大族說,雖然我及身而終,但我兒子還是可以透過合法的選拔接替我的位置,我孫子也是如此。來來回回,實際掌權的都還是這些大家族的子孫。
這樣一來,整個國家就會越來越腐敗,因為老百姓沒有上升的階梯。春秋戰國時期就相對好很多,“布衣立談成卿相”,還有“士”這個階層,但到了華夏第一帝國就沒有了。所謂的“華夏第一帝國”,其實是可以稱為封建帝國的,貴族與皇帝共治。羅馬也差不多,皇帝跟元老院共同掌權,跟各種各樣的將領和封疆大吏共同掌權。沒辦法,羅馬實在是太大了。但它也有過一段美好的時期,皇權的輪替很接近我們的禪讓制,但羅馬的皇帝不是活著的時候讓位給別人,而是許諾說,雖然你不是我的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