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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鈴鈴……”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把我從睡夢中驚醒。為了減小對家人的驚擾,我立即抓起床頭櫃上電話機的聽筒,裡面傳來值班室老尹急促的聲音:“北皋市江防鄉發生兇殺案,要求支隊領導和技術人員去現場指導、支援。”
我看了看錶:時間是1995年1月3日凌晨1時。我吩咐老尹通知法醫沈連宗、痕檢張根平等人,立即到局裡集中,隨我去江防鄉案件現場。
汽車在農村公路上不停地顛簸,雪白的車燈跳躍著,照亮了前方的路面和路旁田野裡的麥苗,泛出一層薄薄的霜氣。寒風從車門的縫隙裡鑽了進來,使人感覺到在冷峻中增添了一絲麻木。
一個多小時過去了,前面的路旁停了幾輛警車,我知道目的地到了。
這是一座南向的三間平瓦房,當地的“鎖殼式”建構,東、西房門相對而開。屋裡燈火通明,中間內廊沿下,聚集著北皋市公安局政委張武、分管刑偵的副局長陳玉林、刑警隊長薛明春等人。由於這時正在凌晨,為了不影響周圍村民休息,我們決定在中心現場初步勘查後,將屍體運出,由法醫先行解剖檢驗,現場走訪和外圍現場的系統勘查,待天亮後進行。
死者是個薛姓女子,二十七歲,從事農業勞動。丈夫是個木匠,長年在南方打工。一個小孩平時由婆婆帶養,因而大部分時間都是她一個人單獨居住。
法醫解剖檢驗的結果很快出來了,致死原因是機械性窒息死亡,頸部有卡壓傷痕,頭部有多處被尖利的銳器刺破,頂部顱骨內嵌有斷裂的鐵質尖頭,取出後分析為裁縫用的大號剪刀的刀頭。下yin部有性交痕跡,提取到男性分泌物。
天亮以後,痕檢技術人員開展了由外圍向中心逐步深入的現場勘查。根據現場痕跡分佈,很快推斷出作案者的作案過程。
首先,作案者從室外壓破東房門上的氣窗玻璃,伸手從內拔開插梢,從氣窗鑽入室內,隨後摸上了床。死者警覺後,可能發出了驚叫,作案者用左手按住了死者頸部,右手操起事先帶來的剪刀,向死者頭部猛戳。死者沒有聲息後,作案者拉嚴了窗簾,在櫥內找到一塊花布,將死者血肉模糊的頭面部裹好,掀起死者的上衣到肩部,拉下死者已被尿液浸溼的內褲,對死者實施了強姦。然後再開啟了電燈,在屋內尋找財物。在後牆的牆洞裡找到一隻小鐵皮罐,倒出了裡面的物品(死者丈夫回來後,經核實,罐內有三枚清代銀元),然後關掉東房的電燈,取走中屋櫃上的錄音機,拉開大門的木栓,逃離現場。
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