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 陈其美主谋杀宋谬说之流传 (第3/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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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根之谈。鄙人新自沪上来,亲见其事,并未闻刻有“陈其美”三字之手枪。且应某即系由陈其美、黄兴诸君遣人侦探,告发于捕房者,可知本党断无同室操戈之事。[15]
事实亦表明,各报所传都是不实的。
关于凶器,捕房的确在应夔丞宅中搜出手枪一支,并且租界会审公廨及上海地方审判厅在预审时,均将其作为主要证物呈堂,但审讯过程中从未提到过枪身刻有“陈其美”三字,而且该枪也非报纸所传六响,而是五响。[16]其中尚存子弹两枚,与武士英在车站放去三枚相合,正好五枚;子弹式样亦与从宋教仁体内取出者相同,证明该枪确为凶器。[17]退而言之,就算捕房从应宅搜出了刻有“陈其美”三字的六响手枪,也不能证明陈其美就是幕后主使。因陈其美任沪军都督时,应夔丞曾在其参谋部任谍报科科长,陈若有赠枪于应之行为,亦属正常。倘若宋教仁系陈其美主使应夔丞杀害,则陈事前必与应商量刺宋细节,包括使用何种凶器等,岂有主使杀人而又唯恐人之不知,故意于凶器留名之理?否则就只能理解为应夔丞欲嫁祸陈其美了。还有,从捕房搜查证据,到会审公廨及上海地方审判厅预审,各方代表皆有参与,若捕房真于应宅搜出过刻有“陈其美”三字的手枪,何以从未要求陈其美出庭说明?何以政府代表律师从未就此提出过抗议?可见枪身刻有“陈其美”三字之说,不过捕风捉影而已。
关于洪述祖与陈其美的关系,各报要么说洪述祖与应夔丞均为陈其美任沪军都督时之手下,要么说洪述祖系陈其美介绍于唐绍仪,而后又由唐绍仪介绍于内务总长赵秉钧任秘书。为此,陈其美曾致函《字林西报》,要求更正不实报道,表示自己“非惟无荐举洪述祖之事,且从未与洪述祖谋面或通信”。[18]换言之,陈其美根本不认识洪述祖。诸多证据证明,陈其美所言不虚。其一,在1911年11月19日公布的、以陈其美为首的沪军都督府100余名参谋人员及各部职员名单中并无洪述祖其人。[19]其二,从应宅所获第一件证据,便是1912年9月17日张绍曾写给应夔丞的介绍洪述祖赴上海与其见面的信件,[20]这说明洪、应二人到1912年秋才相识,而沪军都督府在1912年7月就已撤销,[21]因此,洪、应同在陈其美手下供职之说,显系虚构。其三,洪述祖1918年在京师高等审判厅接受讯问时曾说:“当初我与唐绍仪是邻居,唐绍仪作驻高丽帮办军务之时,我随唐绍仪办事。”[22]唐绍仪任职高丽是光绪中期的事,可知洪、唐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