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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整個中隊沒有人的年紀比我大,連中隊長都比我小,他只有二十四歲。
這種感覺真的很怪。因為在這之前,我長期活在一個大家都對我說:“天啊,你才二十九歲就已經寫了四十本書!”的環境裡(那些恭維聽聽就好,全部當真包準一天之內發瘋),突然之間變成了一個大長老,說有多怪就有多怪。
很幸運,我們隊上的副中隊長(相當於輔導長)是我的高中學弟,而且還不是普通的學弟。我們共享一個導師(就是“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裡的賴導),相差了五年。有了這層關係並沒有讓我在上面過得比較爽(大家都在看),照樣被操被幹,但有時我們會私下聊聊天,讓我覺得偶而當個正常的人還不錯。
有一天,兵荒馬亂地洗完澡後,副中隊長把我叫進他的房間。
“學長,訓練期間有個替代役心得寫作比賽,你知道嗎?”副中隊長問。
“要幹嘛的啊?”我不解。
“只要有得名的話,可以放榮譽假一天。”副中隊長。
“喔,派我去的話一定得第一名的啦。”我脫口而出。
“比賽的物件是全成功嶺的替代役役男喔,規定是每個中隊可以派兩個。”副中算了算,說:“替代役共有四大隊,每個大隊有三個中隊,所以總共有二十四個參賽名額。”
“喔,反正我一定第一名啊。”我笑笑:“因為如果我參加了,沒拿第一名的話一定很丟臉。所以我一定會拿到第一名放榮譽假的。”
就這樣。
我說了很可怕的大話。
畢竟是比賽,比賽的話不是直接跟廣大的閱讀者溝通,而是跟評審溝通,所以不管你平常再怎麼厲害,評審不喜歡就不喜歡,不見得可以脫穎而出。我曾用三篇自己非常滿意的作品投稿過三次倪匡科幻文學獎,三次都得了屁,可見參加比賽是多麼不確定的戰鬥。
亂講大話如果做不到,雖然只有副中隊長一個人知道,還是很丟臉。所以我得花費比其它人更多的時間與精力,想辦法把自己脫口而出的大話實踐出來。
第二個禮拜放假半天,我回家除了跟小內緊急約會,還用計算機快速寫了一篇我在成功嶺的心得,列印出來帶回部隊。由於時間很趕,我只是寫了想說的話,所以足足比比賽字數限制,一千字,還多了整整五百字。
怎麼辦?
當別人還在背歌詞的時候,我就看著那兩張a4紙,思考該怎麼刪除那多出來的五百字。刪除已經寫好的東西一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