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我在這裡 (第5/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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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性完全不符。而它帶來的各種副產品,甚至讓還談不上"XX"的我都倍感壓力。
[十七]
說倍感壓力是文藝的方式。
其實就是討厭。
[十八]
託《年華》的福,讓知道有"落落"這號人的群面被開啟了很大一個口子。很多人都算得上是第一次接觸我。我在他們面前不過是兩個字的符號。關於人和人的接觸本身就必須包含長時間的溝通,而這樣片面的相交,給我的感覺則是"好喧鬧啊,受不了了誒"。
嗯,是有點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味道。
我也很努力地裝出"誒,大家一起哈痞啦"的表情。
[十九]
如果換作早幾年前,也許作為一個寫稿的人不需要被關注到除了文字外的太多東西。又不是歌星,又不是演員,文字工作者一直是很低調而沉默的!他們默默耕耘,吃的是草,擠的是奶!
不過所謂時日大變,什麼都偶像化的時代早已來臨。然後呢,與之前有什麼不同?
你說呢?
[二十]
從很早以前就談不上是有大出息的人。什麼都磨磨蹭蹭地不肯主動去做。要別人又推又拉又鞭抽。又不喜歡熱鬧的地方,坐在沙發上看一天的電視就好。當然必要的交流還是需要的。可我有很怕生。面對生人是不時假笑得太過分,就是冷漠得夠可以。
想想要對大眾微笑微笑再微笑,真的很有難度(況且我的牙還不夠白!)。
[二十一]
和朋友談到說,我的理想是做幕後工作,好比電視臺的編導啦,雜誌的策劃啦(誒,夢想夢想而已,我沒學歷進去嘛TAT)。很大程度是受了日劇的影響吧,覺得那些拉風的女強人們在行內呼風喚雨遊刃有餘的樣子非常帥。啊啊,是我這種一天到晚攤在家裡吃著泡麵的人赤腳也追不上的。
而換作在幕布面前,接受大眾考驗的主持人或歌星,這份壓力卻不是我樂意接受的(純屬意淫……)。也許走在路上會有許多人簽名吧,會有很多人關注你又和哪個男明星吃過飯了吧……但無論怎麼考量,好象還是幕後黑手類的工作性質更吸引我啊——完全就像深不可測的武林高手,而他們多半時間只扮演著路邊的乞丐。
……我不想扮乞丐,但能低調地走在馬路上,誰也不認得的時候,心裡卻在暗暗美著"哼,其實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