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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不多遠,走到一處巷口,恰見昨日所見那制傘人依舊在那支著攤子。不過此時他並未做傘,而是提筆研墨,在寫著東西。旁邊還站了一個大嬸兒。
李魚好奇,湊近了去看,卻見那制傘人寫的是一封書信,內容不知如何,但是瞧字跡卻是極為優美整齊。待他書信已畢,又拿起信來,大聲朗讀一遍,李魚聽在耳中,覺得用詞卻也平凡,不過看那大嬸的模樣,若寫的之乎者也文謅謅的,只怕她或她的家人也聽不懂。
那大嬸兒聽得連連點頭:“就是這意思,就是這意思,多謝先生了,這是潤筆費!”
大嬸兒摸出三文錢,遞給制傘人。制傘人連忙雙手接過,連聲道謝。
深深讚歎道:“哇!真是風度翩翩,這位大叔,太儒雅了。”
李魚撇撇嘴,道:“瞧你一副沒見過世面的樣子!替人寫書信,賺倆潤筆費,有什麼風度可言?嗯……”
李魚說著,就從那攤子前走過去了,可話一說完,突有所悟,立馬又站住了。
深深正扭著頭,色色地欣賞著那位賣傘的帥大叔,不提防李魚會突然站住,哎喲一聲,一頭撞在他的背上。深深捂著鼻子,嗔道:“你做什麼突然站住呀。”
李魚沒理她,而是滿臉笑容地走到那制傘人面前,一副天官賜福的和氣模樣:“呵呵呵呵,足下……除了賣傘,還兼替人寫書信麼?”
賣傘上看了他一眼,笑若春風:“僅靠賣傘,家用不足。多賺些錢,貼補貼補。”
李魚摸了摸下巴,道:“哦?那麼,訟狀,你也能寫麼?”
賣傘人微顯訝異地看了他一眼:“狀子?也能寫,只是……價錢比書信卻要貴上許多了。”
李魚笑道:“呵呵,我不寫狀子。不過,你既然會寫訴狀,那麼於官府規制行文、律法制度一類的東西自然也都明白了,寫些公文、文案一類的東西定然也是可以的了?”
賣傘人不再說話,只是疑惑地看著李魚。
李魚舉起右手,用左手摸著右手拇指根處,嘆息道:“李某本是一位將軍府上幕僚。奈何前幾日不慎抻傷了這拇指筋絡,一握筆便痛楚難忍。所以有些文案資料,一時無法著手。”
李魚看向那制傘人,殷殷笑道:“我看你書法不錯,文筆麼,也還使得。這幾日有些文案資料類的東西,可否請你代勞?這潤筆之資,你不用擔心,比你慣常收費,貴上一倍也可。”
“哦?郎君如此照顧我的生意,在下求之不得呀!”
制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