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110毀屍滅跡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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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途中,林峰向戴維詢問如何獲取一把那樣的武器。
“哪樣?”
“ar-15,或者類似的半自動步槍,我知道美國不允許售賣全自動槍械。”
戴維打了個哈欠說:“槍械商店裡應有盡有,一千美元足以應付。”
他還補充道,“如果預算有限,ak47是個更經濟的選擇,四百美元就能搞定。”
然而,林峰卻苦笑著說:“你說得倒輕鬆,但我還沒有持槍證。”
戴維一拍腦門,像是突然想起了什麼重要的事情:“我差點忘了這茬。對了,你的護照辦得怎麼樣了,是哪個國家的。”
“土耳其。”林峰迴答道。“應該快下來了,但我現在等不及走流程,急需一把。”
戴維沉思片刻後提議,“那就去黑市看看,雖然價格會貴一些。”
林峰追問:“你有門路?”
戴維搖頭道:“不,但伱可以去找凱文·弗斯科。”
林峰微微皺眉表示疑惑,“你讓我去找警察買黑槍?這個想法未免太大膽了吧!”
戴維忍不住笑了起來解釋道:“不不不,boss,你誤會了我的意思。我是說警察可能會有這方面的門路,他們平時難免會和這類人打交道。”
找警察買黑槍,這個想法確實瘋狂,但戴維的語氣讓林峰覺得或許真的可行。
韋恩戴著定位器在前面奔跑,索羅德緊隨其後。
目標是20公里外的河道,這段距離對深夜中的狼來說或許不算太遠,但對於已經疲憊不堪的他們卻像是一段漫長的旅程。
狼的奔跑速度最快時可達60公里每小時,但此刻是深夜,它們的速度會受到很大影響,因此20公里的路程至少需要半個小時才能完成。
韋恩表現的非常出色,經過一場大戰後仍然保持充沛的精力。
它在前面奔跑著,時不時回頭看一眼皮卡是否跟了上來。
為了模擬狼的奔跑軌跡,不能一直跑直線而是需要偶爾停下來休息一會兒,或者鑽進樹林裡待上幾分鐘再出來。
經過一個小時的折騰,終於到達了河邊。
此刻已經是凌晨三點鐘,林峰和戴維已經睏倦不堪但必須強打精神完成最後一步。
戴維邊拖著狼王的屍體邊抱怨道:“我們這是在幫寧靜草地牧場擦屁股,但老麥克倫那傢伙一點表示也沒有,就送了一隻杜高犬。”
他們將狼王的屍體拖到了河道的淺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