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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通到金字塔的頂端——帝王的身邊。史傑鵬在這部小說中,揭示了一種不為我們所熟知的歷史可能性,如果說主要從唐宋開始,漫長曆史演繹的是“學而優則仕”,那麼,史傑鵬告訴我們說,在漢代,是可以“法而優則仕”的。確如史傑鵬在小說中所表達的,中國歷史並不缺乏對法的認知,古代的法家韓非子就說過,治理國家“不務德而務法”。沒有嚴密的法的約束,像中國這樣一個龐大的農耕社會結構很難想象怎麼能保持穩定地運轉。《亭長小武》很形象地展現了這樣一幅圖畫,如漢代對於最細小的社會單位——裡,都有很詳盡的律令,一個二百石以上的官吏必須整齊穿戴官服才能進入里門,當公孫都要在里長那兒備幾張竹蓆休閒一番時,就會引起眾人的驚慌,若有人憑此告一狀,公孫都就會惹上麻煩。甚至漢代對官吏都有嚴格的考核,每年一次小考核,三年一次大考核,看來沒有後臺的話要在漢代當一個官也不是很容易的。小武精通法律,雖然使他官運亨通,但最終他還是一個悲劇人物,法律並沒有保護他的生命。我以為這個悲劇結局頗有深意,它說明,漢代的法律是專制的法律,而不是民主的法律。歷史的發展充分證明了,法律只有建立在民主的基礎上,才會給社會的發展以根本的保障。也許這就是為什麼儘管我們在兩千年前的漢代就有了詳盡的法律條文,但我們卻沒有像羅馬法那樣的法典。法典是歷史的結晶,沒有民主的護衛,法律是穿越不過歲月的磨損的。
還是回到小說本身。《亭長小武》是以小說的方式講述歷史,它不是法律條文的教科書。所以我們才會讀得津津有味。從結構上說,它有些傳奇的路子,也有些武俠的路子,顯然作者史傑鵬很巧妙地借用了通俗小說的模式,但問題在於,不管作者借用什麼模式,他發展故事的基本元素卻是很具體的法律條文,從這一點來說,也許史傑鵬為我們開闢了一條新的路子,如果他憑依著漢簡中繁細的律令繼續釀製故事的話,那麼他完全可以創造一個法律演義小說的系列。
〖亭長小武》:被啟用的歷史〗
何鎮邦 魯迅文學院教授 文學評論家
近年來,歷史題材的長篇小說創作成了人們關注的一個熱點。但是,在歷史小說中,以漢代歷史為題材的作品不多,以一個小人物為主人公的長篇歷史小說尤不多見。史傑鵬的長篇歷史小說《亭長小武》(東方出版社出版)以西漢豫章縣青雲裡亭長小武(沈武)從一個不怎麼稱職的亭長到京兆尹的宦海沉浮以及傳奇性的人生經歷為主線,把漢武帝劉徹晚年西漢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