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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見《舊唐書·武承嗣傳》,《新唐書·則天武皇后傳》,《資治通鑑》卷二百一乾封元年八月條。三書記載有出入,本書所述據《資治通鑑》。
[3]高宗與敏之的起疑,見《新唐書·則天武皇后傳》;罪名及死,見《舊唐書·武承嗣傳》;全部情況見《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咸亨二年四月條。
[4]見《資治通鑑》卷二百二上元二年四月條。
[5]關於此事,《新唐書·則天武皇后傳》的說法是:蕭妃女義陽、宣城公主幽掖庭,幾四十不嫁。太子弘言於帝,後怒,酖殺弘。同書《孝敬皇帝弘傳》稱:義陽、宣城二公主以母故幽掖庭,四十不嫁。弘聞眙惻,建請下降。武后怒,即以當上衛士配之,由是失愛。《資治通鑑》卷二百二上元二年四月條與《新唐書》說法相近,但兩公主年齡為年過三十。
[6]因此有學者認為李弘是病死的,請參看雷家驥《武則天傳》。
[7]呂思勉《隋唐五代史》即稱:請降二公主,何至一怒而欲殺?武后是時欲圖臨朝,豈復弘所能沮?則謂後殺弘殆不足信也。
[8]以上所述李弘故事均見兩《唐書》之李弘傳。
[9]據《舊唐書·孝敬皇帝弘傳》,李弘為兩位姐姐主張權利,是在咸亨二年(671)正月或稍後。李弘去世,則在上元二年(675)四月。《新唐書·則天武皇后傳》、同書《孝敬皇帝弘傳》和《資治通鑑》卷二百二上元二年四月條,故意將相隔四年多的兩件事聯絡在一起,未免有誣陷之嫌。這一史實經胡戟《武則天本傳》指出後,應該不再存疑。但這也只能證明《新唐書》和《資治通鑑》不可採信,仍不能百分之百證明李弘非武則天所殺,故本書持謹慎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