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我去!強尼手銀!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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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修,這東西是一個戰略性的保障,且不說兩城人民之間的來往更方便了,以後運輸物資和人員也能多條路。
“處理好線路上的危險動物就行,等等,那個丘陵那裡是不是有哥布林來著?”戈巫突然想起來,自己到這個世界這麼久,光顧著和人交流了,都沒有看見過哥布林這一類的次級生物。就連那些危害普通人的大型魔法生物也沒見過。
“好像是有,你還沒見過那種生物吧。”安德烈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笑著說道。
“只從書上看到過,感覺沒啥危害。”戈巫對這些生物實際上還真提不起什麼興趣來,這些哥布林一個個智商不行,說是智慧生物都是抬舉他們了,感覺更像是人形野獸。
沒有任何價值,肉不好吃,骨頭又脆,血也沒有魔導性。最重要的是沒有靈魂,這個世界裡的智慧生物都擁有靈魂,這是標配。矮人有,人類有,龍裔有,半身人也有。
但是哥布林沒有。
哥布林會打造石器卻不事農耕,和蝗蟲一樣走到哪吃到哪。這點和那些大蟲子很像,但是大蟲子的肉好吃啊。
偶爾會有一些高智商哥布林出現,變成種群裡的首領,會那麼一點魔法,對普通人威脅蠻大的。但對職業法師來說,那點魔法和小孩子過家家一樣。
現在哥布林還沒滅絕的主要原因只有一個,殺他們沒任何產出,純純的白費力氣。
除非有什麼人出錢委託獵團和一些職業冒險者去清繳哪哪的哥布林,不然所有人走路上都懶得看那些乾瘦生物一眼。
“但是放任他們在那裡不行,會危害鐵路執行的安全。”安德烈的言下之意很明顯了,得派個人去把丘陵那一片的哥布林給殺光光。
“我去看看吧。”戈巫接下了這個任務,反正現在他也無聊,阿基莫多在和小藍鼓搗帶回來的核心,萊爾在和希裡恩恩愛愛順便訓練龍騎兵,羅特一天到晚一個頭兩個大忙著各種政務。
就戈巫這麼一個天天看書曬太陽的,確實有點說不過去。
\/\/\/\/\/\/\/烈焰丘陵載入中\/\/\/\/\/\/\/\/\/
位於克羅城和風萊城之間的丘陵叫烈焰丘陵,叫這個名字並不是因為這個丘陵真的有鋪天蓋地的烈焰,而是因為在某個時期,人類兩國在這裡發生過一次交戰。
兩邊的法師都很爭氣,火球術和奧術飛彈就沒停過,一個勁地往對方陣地上面砸,遠遠看過去就和整個丘陵都著火了一般。烈焰丘陵也因此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