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 不能就這麼算了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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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逐利,取之重於權衡。
我的回報一定要大於付出,否則就是賠本買賣。
但當商人一定面對必賠的情況時,首要想到的,就是如何把損失降到最低。
吳建斌是不想讓警方介入的,哪怕他知道魏凱在嶗山分局的分量不輕,也不懷疑如果他們報警,魏凱一定會不遺餘力地幫忙。
一百多萬的損失,老吳不是虧不起。他甚至可以為了口碑,自己掏錢補上這個虧空而不是把債務理所當然地推給銀行。
但是,如果報警了,進入偵破流程,吳建斌對警方能否破案本身就持懷疑態度。這種案子在全國幾乎每天都會發生,能成功破掉的實在太少。
而且,一旦警方介入了,銀行這邊肯定會得到訊息,這才是吳建斌最不想報警的主要原因。
跟楊瑞擔心的一樣,吳建斌也清楚如果螢火蟲前期就出了這樣的事故,會嚴重打擊到銀行的信心。一旦銀行對他們沒有信心,也勢必會影響他們之間的合作。
在共享珠寶這個專案裡,銀行的參與是重要程度極高的一環。
若是沒有銀行,使用者租用珠寶的手續就會很繁瑣,且一旦共享珠寶陷入了,需要直接繳納高額押金的境地,那麼就跟一般的珠寶商對外租賃珠寶也就沒了區別。
嗯……雖然銀行加進來,用大額信用卡先行劃轉資金也可以算作是押金,但對客戶來講感覺是完全不同的。
一個是需要他自己直接掏錢,另外一個,則是別人先替他掏錢。
在潛意識裡,就會讓客戶對押金的數額模糊化,從而更加容易促成交易。
這就好比去飯店吃飯,你自己掏錢跟別人請你吃,那感覺自然不同,儘管別人請了你,你一樣也要回請,但至少這頓飯我吃的很開心不是麼?
與其費勁去挽回那基本不太可能挽回的損失,還不如把精力放在提高徵信查詢力度上,把前期工作做的更加嚴謹一些,以此來杜絕這種事情再次發生的可能。
實際上吳建斌反而覺得, 這個時候出這種事,遠比以後共享珠寶做大了之後再出要好的多。
一旦攤子鋪的大了,出現的漏洞很有可能就堵不上了。
可是,楊瑞跟他的想法剛好相反。
平素裡,楊瑞是個很隨和的人,在做生意上也是一樣。楊瑞不怕競爭,如果是正常的經營,因為我的管理不善,因為我的價格劣勢,甚至服務不如人家,或者關係沒有別人硬,在公平的不公平的競爭中敗北,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