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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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忽然手足冰涼。
是孟和平,竟然真的是孟和平,她竟然會遇上孟和平,在這有生之年。
狹路相逢。
分手後的起初幾年,她還曾臆想過與孟和平重逢,從場景到臺詞,一遍又一遍。或許是十年,或許是十八年,就像張愛玲的那部小說,悽清而唯美,說一句,我們再也回不去了。亦或許只是三年五載,再見了面,在歌舞昇平衣香鬢影的場合,如同韓劇一樣唯美心碎。後來她才漸漸心灰意冷,明瞭命運的遙不可及。
可是她竟然又見著了他——結果事情比她想像的輕鬆許多,她聲音居然流利清楚,既沒有發顫,亦沒有結巴:“孟和平,是你嗎?”
她從前就喜歡連名帶姓地叫他,孟和平孟和平孟和平……最最撕心裂肺的那一剎那,也只是淚流滿面,拼盡了全部的力氣不讓自己發出任何聲音:“孟和平!孟和平……”彷彿只要在心底那樣拼命呼喊,他就會回到她的身邊。
他隔了片刻,才說:“是我。”輕輕停頓了一下,又問:“佳期,這麼多年你上哪兒去了?”
她噢了一聲,說:“我一直在這裡啊。”她簡明扼要地將自己這些年的職場翻滾向他介紹了一下,他揚起眉來:“你專業不是西班牙語嗎,怎麼現在做廣告?”
小語種找工作有多難……尤其是像她這種一流大學二流專業畢業的三流學生,她又笨,永遠考不到翻譯資質。
何況他碩士學位還是微電子呢,結果現在還不是跑去當了無良地產商。
真令人喪氣,本該蕩氣迴腸的舊戀重逢,說的偏偏是這種無聊又無聊的旁枝末葉。要緊的話一句也想不起來,那樣多那樣多的話,在人生最悲苦的日子裡,一直是她最後的支柱。再難再痛的時候,她也忍了過去,只是想如果可以再見到孟和平,如果可以再見到他——但明明知道不會,命運不會給她這樣的機會,今天真的給了奇蹟,她卻全都忘記了——因為他已經忘記了,坦然地、從容地,忘記了。
他正視她,並且微笑。
而她直到這一秒,仍不敢看他的眼睛。
曾經很長一段時間,她躲在暗夜的被窩裡哭泣,唯一僅存的執念是有生之年還可以見到他,然後號啕大哭,將全部的痛,一點一點講給他聽。
今天才知道是多麼幼稚的事。即使再次見到了他,他也不再是她的孟和平。
從前的種種都化成了灰,被風吹散在時間裡,一點一屑都不剩下。
他想起來:“你在這裡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