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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知道,但他還就能自個兒在縣城吃香的喝辣的,完全不管家裡人。
黎青執帶著黎大毛黎二毛來到朱家,先去廚房吃了飯,接著又去寫書。
朱前的自傳,他應該今天就能寫完。
黎青執是這天下午寫完朱前的自傳的,寫完之後,有種悵然若失的感覺。
他上輩子會寫日記,但從未寫過書,這可是他完本的第一本書。
寫完之後時間還早,黎青執想了想,出去找朱前。
他知道朱前今天在家。
“賢侄怎麼來了?”朱前看到黎青執,笑著問道。
“朱叔,你的自傳,我已經寫完了。”黎青執笑著將最後的稿子給了朱前。
“寫完了?”朱前欣喜之餘,也隱隱有點失落,然後接過黎青執手上的稿子看起來。
黎青執今天總共也就寫了兩千字,朱前沒一會兒就看完了:“賢侄,你這書寫得太好了!”
黎青執給他寫的自傳是美化過的,這點朱前很清楚,可正因為如此,他愈發喜歡這本自傳。
他甚至覺得,這是可以拿來當傳家寶的東西。
按照朱前的本心,他給黎青執一百兩那都是給少了,但他要是給太多也不合適,丁喜還要找黎青執寫書呢!
他把價格拉太高,丁喜會不高興。
“朱叔誇獎了。朱叔,這書我是一次成稿的,中間多少有點缺漏,朱叔可否把前面的稿子給我,由我重新整理一遍?”黎青執開口。
這書他每天寫三千字,寫完就被朱家人拿走了,都沒怎麼修改。
他確實寫得還可以,可要是修改一下,他覺得這書會更完美。
都已經寫了,黎青執還是希望能寫得好一些。
而且修改謄抄的過程,他也能練一下字。
黎青執現在的字已經非常好了,不輸於朱尋淼,他還能把字寫得跟印刷字一樣整齊。
這是科舉過程中考官最喜歡的字,但在這個時代算不上好字,他的字,最好還是能有點自己的特色。
黎青執打算在學習之餘,再把字練練。
“那就多謝賢侄了!”朱前自然巴不得黎青執這麼做,“我讓人給你包三十兩銀子,就當是賢侄幫忙修改的錢!”
黎青執這天離開朱家的時候,懷裡揣了五十兩銀子。
這五十兩銀子,其中有三十兩是幫朱前修改書籍的錢,還有二十兩,則是朱前給的,讓他幫丁喜寫書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