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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姐側側身子,就問我怎麼了?
我說姐,我想創業。
她就抿了抿嘴,很無奈地說,姐知道,你不想甘於現狀;可是創業需要錢,咱們沒錢的。
我張了張嘴,想把自己的想法說出來;可又怕她傷心,心裡矛盾的厲害。
藍姐看我糾結,就問我,“怎麼?你有想法?”
我咬牙說,姐,我想把房子賣了,這樣就能騰出錢來了;以後等回過來本,咱們再把房子盤迴來。
藍姐聽了,就沉默了。
我知道,她是不會同意的。
一座房子,對於女人來說,象徵著安全感。
我不怪她,真的不怪;只能怪我自己沒用,竟然淪落到賣房子,湊錢創業的地步。
藍姐沒有直接拒絕我,而是委婉地說,姐現在播新聞,知道好多地方,經濟都不景氣的;再說了,咱們家人多,爸媽加上咱倆,還有夏雨和小楠;如果把房子賣了,咱們這些人住哪兒?
是啊!藍姐考慮問題,確實比我更實際一些。
我側過身子,沒說話,心裡堵得慌。
倒不是因為藍姐不同意而堵心,而是覺得,自己空有一身本事,卻無處施展。
週六那天,我和情聖、宿舍長聚了聚;宿舍長工作幹得也不痛快,說天天陪一幫小年輕,在外面打野戰,累就不說了,主要是沒意思。
於是我們又開始合計創業的事。
當時也沒什麼好專案,最重要的是,我們沒有啟動資金。
我是一分錢也拿不出來,他們倆倒是湊出了五萬塊錢。
我們又對著五萬塊錢,發了半天呆。
後來情聖提議,說拿這錢,租個店面,開個燒烤店。
這個提議,被我倆當即否決了;掙錢少是一方面,主要是丟不起那人。
一想到我們仨,光著膀子,串著肉串,在街邊大聲吆喝的場景,我就止不住地想笑。
後來還是宿舍長提議,不行就進一批衣服,等晚上的時候,去夜市那邊賣;反正是晚上,沒人會注意咱們,更不會丟人;而且據聽說,在夜市很掙錢,十幾塊錢的便宜貨,在夜市賣五六十塊錢一件,都不顯貴。
他的提議,還算靠譜;投入不大,效益還很高;最主要是,夜裡黑,不會太丟人。
事情就這麼定下了,我們白天上班,晚上就去夜市賣衣服。
這也算是為我們將來的創業,積累原始資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