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夠朋友!”番紅花愛不釋手地撫摸著草帽,眼睛忽然一亮,嚷起來,“你過去是個吟遊詩人,對不對?”
黑狒狒劃亮火柴,忽閃的火光照出他陰鬱的眼睛。倏然間,火柴熄滅,他重新劃了一根,低聲說:“是的,像你這樣大的年紀,我做過吟遊詩人。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記得這根頂級的舞之國雪茄,就是一位餐館老闆送給我的。”
番紅花道:“你一定唱得很棒吧。”
黑狒狒點燃雪茄,煙霧緩緩升騰,遮住了回憶的眼神:“我很快就不能唱了,變聲的時候,嗓子壞了。那些以前要我去表演的酒館,不再歡迎我了。我試著唱過幾次,總被人扔臭雞蛋、爛番茄。”
他用一種奇怪的聲音笑起來,笑得前仰後合,繃帶滲出了血:“那些人,曾經那麼喜歡過我的歌,可一轉眼,我就什麼都不是了。”
“後來呢?”
“沒有後來了,我總得活下去。”黑狒狒深深吸了一口雪茄,慢慢吐出濃烈的煙霧,“沒什麼比活下去更醜惡的了。”
“不對。”番紅花正色說,“沒什麼比活下去更壯美的了。”
“真是個傻乎乎的小鬼。以後你就會明白,這世道,哪裡都是黑的。”
“可我老師說過,世上沒有絕對的黑暗,哪怕是再漆黑的夜晚,仍然是有光的。天上的太陽一直在那裡,只是我們看不見而已。”
“說什麼傻話?能照到身上的陽光,才算是陽光啊。”
“為什麼不回家鄉呢?”
黑狒狒沉默不語,隔了許久,他猛吸了幾大口雪茄:“曾經有個小鎮,收養了一個棄嬰。後來,孩子長大了,聽到鎮民們背後議論,說這孩子的母親一定是個妓女,才會拋棄他。他受不了這個,於是離開小鎮,再也沒回去過。”
他重重嘆了口氣,往後靠在床頭上,望著窗外的夜色發呆。
番紅花順著他的目光望去,酒館的招牌在風中晃盪,陳舊又殘破,“春天要回家”上面的金漆已然褪色。
和那些留在紙上的褪色墨水一樣。
“老闆,別難過。”番紅花輕輕拍了拍他,“回去吧,你會快樂的。”
“回不去了。走錯了路,就回不去了。”黑狒狒狠狠掐滅了菸頭,“回房去,小鬼,帶著你的東西走吧,再也不要來煩我。”
番紅花靜靜地站了一會,抱著大堆的歌譜和草帽離開了。黑狒狒躺在床上,輕輕撫摸著那半根雪茄。
那是他一生裡最快活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