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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是,他的朋友非常普通,甚至可能跌破我的底線。這才符合他不敢出來找我的原因,因為「豔遇」中的「豔」字擊碎了他的勇氣。
已經來不及了,他迅速掃描了二維碼。一道悅耳的「嘀」聲過後,他向我搖了搖手裡的手機,說了聲謝謝,接著轉身便走。看來他的確是個專業的信使,他本人對我們這兩個年紀加起來大約是他三倍的女人毫無興趣。
好友申請很快就發了過來,一個灰色背景的頭像,是一張被人偷拍的側臉,看起來很像網路上隨手拿來的圖片,名字是個簡簡單單的符號,「-」。所有的細節都足以證明我的猜測,這是一個剛剛出道的浪子。
等奶茶的間隙,我看了一眼他的朋友圈,幾乎沒什麼內容,只有幾張風景圖,什麼也看不出來。他沒有立刻找我說話,一直到我把朋友送回家,在小區門口準備掉頭的時候,微信裡突然彈出來一條訊息。
「你走了嗎?」
這一句沒頭沒腦的話讓我一時不知道如何應答,我發現當代男孩子早已擺脫過去謹慎的社交方式,他們在開場時就表現出極其自然的熟絡,完全省略了自我介紹和禮貌的寒暄。因為無事可做,我乾脆把車停在小區門口的停車場裡和他聊起天來。
我問他是不是喝酒喝到失憶了,他說沒有,才四十分鐘而已,他記得很清楚。又說他們在喝酒,問我要不要過去喝一杯,我說我不和陌生人喝酒。他說可是我們已經聊了十分鐘,不再是陌生人了。說著說著他問我,「我今晚可以跟你回家嗎?」
我的第一反應是憑什麼,我連他長什麼樣子都不知道怎麼可能帶他回家。於是我回復他,「我可以拒絕嗎?」
「當然可以。」他說,「你還有一次考慮的機會,十分鐘以後我在剛剛加你微信的那個公交站臺等你,你可以選擇來或者不來。」
說完又發來一句,「我等你到一點。」
這種交友方式的效率之高只能說明一個問題,這是一段非常純粹的露水情緣。我早已擺脫將選擇權交給別人的年紀,最終會左右我選擇的只有一個標準,那就是看我的心情。今天的天氣不錯,也許可以做一點事。我計算了一下路程,從這裡開車過去大約需要十五分鐘,凌晨的街道不可能堵車,我到達的時候,他應該已經站在那裡了。只要我開得慢一些,從對面就可以看見他的模樣,那時候再選擇要不要掉頭去接他。
規劃妥當之後,我先從提包裡翻出氣墊和口紅,開啟頂燈簡單化了個底妝,沒有多餘的化妝工具,只能淡淡塗一層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