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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八年,七起連環敲頭案的兇手被擒。齊娜把各類傳聞綜合了一下得出如下結論:他先是在鐵道附近敲昏了一個過路女工,在東邊新村裡敲了一個女中學生,又把工學院的校花活活敲死,之後的四次,敲的都是下中班回家的外來妹,都是重傷,據說有一個至今還躺在醫院裡,已經是植物人了。當然,這些都可能是冰山一角,連環殺手的作案次數常常無法得到準確的計算。
那一陣子風聲鶴唳,天黑了根本沒有人敢在街上單獨行走,對兇手來說,找不到合適的目標,大概也挺煎熬的。有一天這個人又找到了獵物,舉著錘子剛想下手,獵物回身給他臉上就來了一腳,空蕩蕩的街道上不知從哪兒撲過來十幾個人把他按住。一件刑事大案就此水落石出。T市的報紙對此作過一次詳細報道,作案動機是“仇視社會”,我國似乎沒有定義“變態殺手”的慣例,大概是怕引起恐慌。
仔細想想會發現,變態,就像電腦病毒發作,病毒本身確實不是動機,病毒和病毒的發作都是客觀事實。那麼主觀的東西是什麼?仇視,還是快樂?新聞媒介似乎認定了,一個人去殺人必定是充滿了仇恨的,預設了這個社會是值得仇恨的。事實上,他們都忘記了,殺人也可能是件愉快的事呢。
這些都搞不清楚了,人抓住了,判了,斃了,也就結束了。美國的變態殺手很多都是判了長期監禁,接受社會學家的研究,像標本一樣地存在著。
記得在二000年的夏天,我們一夥人曾經在倉庫區住過一晚。包括我,老星,亮亮,鍋仔,齊娜,還有企業管理專業一個叫李珍蕙的女生,是老星當時的女朋友,和我們不太熟。那天我們是去師範學院看一場演出,整個過程中李珍蕙一直跟在老星身邊,我們也沒把她當一回事。演出結束後,就近吃了一頓並不豐盛的晚飯,菜很差,錢都用來點酒了。我們聊得很開心,惟獨李珍蕙在旁邊不說話,有點被冷落的樣子。
那天鍋仔和亮亮喝多了,已經不太能走路,我們六個人搭了一輛計程車回學校,路很遠,司機故意繞了一圈,想從倉庫區繞到學校,至少可以多走五公里路。到倉庫區時,鍋仔吐了,司機停了車子讓我們滾下去。四個男的之中,神智清醒到還能打架的,只剩老星一人,而司機五大三粗,手裡拎著鐵槓,並不是老星能對付的。我們只能下車,李珍蕙付了車錢,還倒賠了幾十塊錢的清潔費。半夜十點鐘,我們被扔在了倉庫區。亮亮和我倚在電線杆上喘氣,鍋仔趴在地上,由齊娜照顧著繼續吐。
深夜的倉庫區連燈光都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