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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馬太福音》5章39節)”。他們雖然攻擊了我們,但是他們沒給我們造成任何傷害,就這樣殺死他們未免……
這兩節經文在內容上的差別太大,李彼得也不知道該照著哪邊的話做。
我記得白牧師講過,兩節經文雖然在內容表現上有所不同,但是在本質上是相同的。耶穌並不是在否定律法,而是在闡明一個事實,那就是律法是為了規範人類行為而制定的,是為了讓人類社會變得更加美好。如果只是為了守律法而守律法,那就是本末倒置,成了教條主義,只會加重人類的負擔。
這樣說來,《申命記》著成的那個時代,以色列人需要的應該是嚴格的法律規定,所以神制定了律法,讓他們遵守。而耶穌時代的猶太人需要的是愛與寬容,所以耶穌才會對他們這樣說……
想到這裡,李彼得緊皺的眉頭慢慢舒展開來。
那我們現在最需要的是什麼?是法律規定?還是愛與寬容?
說起來,我的任務好像是拯救人類來著?
可是拯救人類不代表要被這個世界的人隨意攻擊啊!
就算不殺他們,也要給他們一點教訓不,不是一點!一點是不夠的!必須給他們慘痛的教訓!這樣他們就不敢再搶劫別人了!
可是怎樣的教訓才算是慘痛呢?
現在可是喪屍橫行的末世,沒收他們的武器,就等於斷了他們的活路,只會讓他們痛苦的死去……可是除此以外,還有別的懲罰方式嗎?
李彼得輕輕搖了搖頭。
沒有。除此以外的懲罰,根本不算是懲罰,甚至不會讓他們長記性。就這樣放他們離開,他們還會攻擊別的人類生存者,說不定還會對人做出非常過分的事……
懲罰會讓他們痛苦的死去,不懲罰就會讓其他人遭殃……也許被他們攻擊的人之中也有壞人,但其中肯定也是有無辜者的,所以不能放著他們不管……與其讓他們痛苦的死去,不如現在就給他們個痛快……
也就是說殺了他們?
想到這裡,李彼得倒吸了一口涼氣。
這不還是得殺人嗎!
雖說心中還有抗拒,但在理性上,李彼得已經不拒絕殺人了至少對於這九個人,他是願意殺死的。
“這邊發現九個人,都聚在一起。他們附近應該有人在放哨,弗雷倫德士官想辦法把他們找出來,我和拉斐爾斯士官繼續接近目標。完畢。”
“是,長官。完畢。”
“收到,隊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