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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確認一下,畢竟這麼大一筆生意。福伯看著卻就輕輕搖了搖頭,這一點,卻就顯出商賈人家底氣的不足了。

若是換個官宦世家出身的,只要家主點頭收了,別說二十萬,就是五十萬兩銀子,家人也會安排人手先行收下再說,這不是有沒有見過錢的問題,而是處理問題是的思維模式,是從一個貪官的立場,還是從一個商人的立場去考慮問題。

貪員考慮的是收了這筆錢,會不會影響他在官場站隊。例如會否因此從士林變成閹黨;

而商人考慮的是收了這筆錢,自己能不能付出對方想要的代價。

但丁一卻絲毫也不戒意,只是衝著柳依依點了點頭,示意她教人將銀兩收拾妥當便是。

商人,對於丁一來講,並沒有格外的歧視,並不認為就比官員低階到哪裡去。

對於他來講,眼前所需要的,倒就是一位專業的商人。

至少柳依依這種商賈的心思便是極合丁一的胃口。

“福伯,這些生意事……”丁一刻意地模仿首輔大人的氣度。多少也有點駕輕就熟,沉呤了片刻,然後開口接著道,“我是不懂的。”便微笑著收了話頭,不再往下去說。只待得柳依依迴轉坐定了。方才又說道:“你聽福伯把事說了,若有興致就不妨玩玩。”

福伯聽著心中暗暗對丁一高看了幾分。無他。此子氣度不是一個秀才的功名可以載量的。

只是福伯卻不知道,丁一之所以放得下、放得開手,不是他一點也不把這二十萬兩白銀看在眼裡,相反在柳依依來客廳之前,丁一就透過長寬高約五十公分,用心算計算出箱子容積。再乘以密度,大致就估算出這批銀子的多少了。

二十萬兩白銀擺在面前,不動心?丁一又不是聖賢,這可是七百四十萬克。按一克二十元來算,就是近乎一千四百多萬!

不,丁一就是太在乎了才會放手讓柳依依去做,因為專業的事讓專業的人去操持,對於丁一來說,是一種很自然的思維方式,就是因為在乎,怕自己弄砸了,他才會讓下人去把自己媳婦叫出來,因為他知道生意的事自己不懂,這麼大的一筆,搞砸了得多心痛不是?

就算丁一瞬間思想境界頓悟,能捨得這二十萬白銀,那麼接下來風家鏢局的三成股份呢?要知道這二十萬白銀不過是抄來的浮財其中的十分之一!其他例如字畫、古董、地契之類的,尚不在其中之列。

“大舍這回做得是不太對的。”福伯喝了口茶,雖然青衣小帽但他坐在那裡,卻便和忠叔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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