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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懂了男女之間的事,他確實是狼崽子的麻煩。
男孩還在盯著張牧的槍。
“看什麼呢?”張牧也發現了,不得不警惕,萬一這狼崽子要搶槍就完了。
“槍。”男孩冷漠地說,“殺死,狼。”
張牧把槍帶完全亮出來。“你放心,只要你的狼不越界,不傷害流民,我不會對它們開槍的。子彈,很危險,一顆就能殺死你的頭狼。”
男孩緩慢地站了起來,拳攥緊,上嘴唇動了動,露出了牙齒。
這是對自己動了殺心,張牧卻沒有害怕,暫時不會害怕,因為一個9歲的孩子威脅不到自己的生命。“胳膊上,是被山蜂叮的?”
男孩突然歪頭,沒明白為什麼聊這個。
“下次再去裂谷之前,到溫泉旁邊,用泥,塗在身上。山蜂就叮不到你了。一隻兩隻還可以,它們群體圍攻你的時候,很危險。”張牧說得很慢,不確定狼崽子能聽懂多少,“危險,明白嗎?”
男孩只是後撤了一步。“想要,槍。”
“你別想了。”張牧捂住了槍帶,“槍,是人類用的,也許有一天你可以使用,現在還差得遠呢。這東西,連人都可以殺。”
“槍?”宋撿聽懂了,一點點往小狼哥身邊撤,“你別殺我們,我們……我們不搶,你別殺小狼哥好不?”明明看不清,還要往小狼哥身前擋,生怕張牧朝這邊開一槍。
“放心吧,我不會隨便開槍的,我又不是樊宇。”張牧只覺得他倆好玩兒,更沒想到宋撿會護著狼崽子,“東西我放下了,有什麼需要或者換物資,再來找我。”
等張牧走後,宋撿惴惴不安的心才落定。他一邊抓小狼哥的手一邊摟他:“你別怕,小狼哥你別害怕,我……我求求他,他不會殺我們的,我每天都求求他。”
“撿,不求。”男孩沒害怕,只想要槍,想成為頭狼。
“可我害怕啊,我膽小,我怕他……”宋撿對看不清楚的大人有恐懼,全世界小狼哥最好。
“不怕。”男孩咬宋撿的鼻子,“撿,不怕。槍,可怕。”
什麼槍不槍的,宋撿對這些還沒概念,他的心思是怎麼把帳篷弄舒服,怎麼和小狼哥活得更久。物資拿回來了,他把帳篷裡的薄毯扯出來,換成了軟乎乎的厚毯,小腳丫踩在上面很奇特,像踩了剛發芽的草皮,又癢,又刺,軟軟的扎進腳趾縫裡。
母狼顯然也是喜歡厚的,宋撿都聽到它們打滾的聲音了。
有了揹包,收拾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