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蹊也可以為自己辯護,說沒有,只是猥褻,沒有性侵。
我們兩個人,難道要站在法庭上,吵的面紅耳赤,才算罷休麼?
我低頭,笑的有點苦澀。
有沒有發生關係,很重要麼?
也許吧。
對韓路來說,這是量刑的影響因素;對於看客來說,這是八卦的勁爆點;而對於我來說,它其實並不重要。
韓路想要查清案件伸張正義;看客想要一窺究竟滿足自己;那我呢?我到底想要什麼?
我捏著小指骨,來回揉搓。
人人都有理,卻也人人都有失偏頗。
微微仰頭,燈管裡的燈均勻的灑下,這間屋子仍有暗的地方,但我揚起的眼睛裡,已有星光散落。
我偏頭看向飛羽,“飛羽,你是怎麼知道這些的?”
飛羽舉舉手機,“網上說的啊,我把帖子發給你們。”
我點進那條帖子,上下滑動。
已經不知道是參與進來的第幾家營銷號,他分析說,警方遲遲不公佈案件結果,一定是案件還沒有查清楚。
之前網上傳的沸沸揚揚,說林成蹊性侵了自己的學生,影響量刑的有兩點,一是案件發生時學生的年齡,一是案件發生過程中,林成蹊到底進行到哪一步。
刑法中,性侵幼女是一個非常重的情節,14歲以下稱為幼女,與幼女發生性關係,沒有同意這一說。
14歲以上,根據被侵害方是否同意,案件又分為不同的型別。
照片裡的人如果能找到,那麼案件發生時她的年齡應該比較好確認。
但有沒有發生過性關係,就難以定性了,畢竟事情過去了那麼久,很多證據都被消滅了。
評論區也有很多不同的聲音,喊的最響的一條問,“為什麼年齡好確定,為什麼人找到了,還不能定性性侵?”
發帖子的人很認真的回覆,“年齡是客觀事實,容易確定。但是否發生性侵,要講證據,受害人和加害人的一面之詞都不可信。”
我看著那條帖子,一陣呆滯。
良久,我拿起手機,在底下評論,“也許,過去這麼多年,這個老師自己也記不清當時發生什麼了,畢竟他現在年紀這麼大了。”<olstart="4"><li><li><ol>
窗明几淨,書聲琅琅。
夕陽的光斜斜的打在地上,走廊上一半是陰影,一半是光亮。
我蹲在地上,用粉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