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不能讓華語歌曲獲得冠軍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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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說明對方沒有涉嫌抄襲。
但,那個時候比賽早就結束了。
康納看了眾人一眼:“大家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伊麗莎白猶豫了一下,最後還是問道:“如果對方要現場寫歌呢?”
眾人聞言都輕笑了起來。
另外一名評委笑著道:“華國歌手,一般都是唱歌為主,很少會有原創精神,他們十幾年前的所謂原創,不過是拼湊起來的,否則當初我們打官司為什麼會贏?”
康納介面道:“就算這個叫許宣的歌手會原創又能怎樣?半決賽是他們拿什麼所謂的戲腔,決賽還用這種型別,我們完全可以拒絕嘛!”
“至於‘說唱’風格,已經從海選到決賽了,拜託,說唱本身就是一種風格,戲腔是嗎?之前有類似的歌曲出現嗎?就算是開山之作,也需要時間沉澱不是?咱們又沒有權利在比賽現場就決定一個派別的曲風出現,這是正常的吧?”
眾人聞言就笑了起來。
只要不讓華國的歌手拿到冠軍,稍微的歧視一下又能怎樣?只要這種歧視不是明面上的,一切都不會有問題。
其實伊麗莎白想要說的是,如果對方現場創作說唱,搖滾,舞曲等風格音樂怎麼辦。
但是仔細一想又感覺自己擔心過頭了。
在鷹國,在納城,一個華國歌手難道還能先創創造出更優秀的鷹國類風格歌曲?
要知道,九名評委之中,康納是搖滾教父,伊麗莎白是抒情和鄉村音樂教母級別的音樂人,其中還有各種風格的大拿,隨便找出點問題就行了。
只要對方不是創作出一首經典就沒問題。
可是經典是那麼容易創作出來的嗎?
康納這個時候忽然笑道:“其實,咱們可以試著聯絡一下常嘛~”
“常昊天?就是那個因為性.騷擾而被遣返回國的華國歌手?”
“對嘛,我想,常,現在應該很不爽,他們華國人內鬥可是出了名的,咱們不妨試試。”
其中一名評委一拍手,笑道:
“這個辦法好,有了這封實名舉報信,再加上常昊天發表微博指責懷疑,那麼這個叫許宣的歌手就算是被節奏帶到抄襲的輿論上了,固然咱們最後會給他澄清也是越抹越黑的地步。”
眾人撫掌大笑。
這就是許宣的系統比較坑爹的地方。
版權不直接註冊,還要許宣申請,無疑增加了許宣對系統任務的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