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章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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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對你有愧疚。”
我點點頭:“哦。”
“他不是個城府很深的人,從他的反應上,我能看出來,除了對你的愧疚,他還有痛苦和解脫。痛苦大概是因為自己也覺得自己太混賬了,而判刑是他的解脫。”
我還是點頭:“這不是好事麼,警察不就是想看見罪人伏法,知錯之後痛改前非的局面麼?”
韓路盯著我,大概是有些問題百思不得其解。
我們無聲對峙片刻後,他突然開口問我。
“你見過李益麼?那個在網上發帖子的人。”
我垂眸,看不出心緒:“從事發到現在,他不是一直被你們扣留麼?”
“他涉嫌侵犯未成年人個人隱私。”韓路直直的望向我:“要我讀給你聽麼?根據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39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他的爆料貼涉嫌侵犯個人隱私,同時涉及刑事案件。”
韓路想詐我,他還是沒有放棄,他執著的認為,那封帖子是我發出去的。
如果是林成蹊的家人或林成蹊本人知曉那些資訊,他們不必如此大費周章,真有心懺悔,大可直接遞交到警察手裡,案子的審判還能更順暢。
他為李益安插一個罪名,想要藉此詐我,看我是否會為了給李益開脫,而認下那封帖子。
可是,我淡淡扯扯嘴角,“他的帖子我看過了,除了林成蹊外,人物都是化名,圖片也打了馬賽克,我實在看不出來,他侵犯什麼了。”
我嘆了口氣,“就算真的侵犯權益,也應該是由我來考慮是否起訴他。”
“韓隊長,我選擇不起訴。”
韓路說:“其實我們懷疑過,林成蹊本人並不愛用隨身碟,他為什麼要把影片放在隨身帶的隨身碟裡。”
懷疑過,懷疑是我自導自演,懷疑是我把影片複製進林成蹊的隨身碟,懷疑我一步步引導他們破案的方向。
可是,證據呢?
的確是一個合理的故事發展方向,可是案子不是隻靠猜想就可以了。
我靠在椅子上,目光飄向韓路:“也許是燈下黑呢?”
炸彈不爆炸之前,你甚至不知道自己身邊埋了個炸彈,這難道不刺激麼?
“時安,這是一起刑事案件,後續需要交由法院進行審理。”
我點點頭:“好,我等著法院的審判。”
“你沒有別的想說的麼?”韓路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