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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明達也在。
而且這是他們雲家的家事,邱明達跟著摻合什麼?
邱明達心裡其實也懵著。
他今日剛起身,翊王的人便找上了門,說要請他幫一個忙。
他哪裡敢得罪翊王殿下,糊里糊塗地就跟了過來,然後跟著看了一場大戲。
本以為就是一樁家事,沒想到聽著聽著,竟聽到了兩樁大案。
他一下子就明白過來,翊王殿下請他來此的用意。
蕭璟翊對邱明達露出一個滿意的眼神,“那此三人者,該當何罪?”
邱明達聞言,沉默下來。
判案要講究一個證據確鑿,眼下雖有云珊瑚這個證人的證詞,卻也只是一面之詞,並無佐證。
而且事情已經過去五年了,物證早已湮滅,無從尋找。
單單憑此就要給雲甘松他們定罪,為免太牽強了一些。
但面對蕭璟翊頗具壓迫感的目光,邱明達沉默片刻後,只得硬著頭皮答道:
“若證據確鑿,按大啟律令,毀人清白者,形同殺人害命,杖一百後處死。”
“火燒官府廨舍及私家舍宅者,無論舍宇大小,財物多少,徒三年。”
“損毀財物滿十兩銀,流放兩千裡。”
“損毀財物滿百兩銀,判絞刑。”
“殺傷人者,以殺傷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