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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走路從公司回出租屋,用了三個多小時,幾乎橫穿城市半個區。我的靈魂離體,盤旋飛了起來,在高處注視自己行屍走肉一樣,穿過荒野墳場。我看著密密麻麻的高樓、車輛和無數匆匆行走的人,看到漫天塵埃,一地繁華。
在步行街圍著一群看熱鬧的人。
一個拾荒小夥子不小心撞到一個時尚女孩,引發口角爭吵,女孩言語十分惡毒,用盡世間最骯髒的話語問候對方的祖宗八代。沒想到,小夥子突然從自己架子車裡抽出一把菜刀,連砍女孩脖子數刀,頭都快砍掉了。殺了人,小夥子拉著架子車繼續往前走,走到街心花園的噴水池,他跳進池水洗了洗染血的手,坐在臺階上等警察。
警察來到,問他為什麼殺人?
小夥子茫然一笑,咧嘴說:“我早就不想活了。”
他被手拷鎖死,推上警車帶走。救護車也拉走了女孩的屍體,火化,消失。
人群散去,一如既往各奔前程。
我久久徘徊在街頭,耳邊迴響著小夥子的那句話:“我早就不想活了。”
有許多年輕人,他們、我們,許多在大城市裡拼搏的外地人,活在最底層。我們沒錢、沒有社會地位,在城市裡無親無故、無依無靠,努力工作向上,但只感覺絕望得無能為力,面對不起任何生活問題。我想,就算我和阿杰沒誤殺那女孩,一場意外疾病、一場車禍,也會讓我們跌進深淵,斷無生路。
今天是個悲劇,這樣的苦難在人間無數次上演。
希望明天會更好。
回到城中村,老遠就看到阿杰等在巷子口。
阿杰在小食攤上買了一籠肉包子和兩根火腿腸,拿在手裡,一臉期盼地在等我。我閃身藏在電線杆後面偷望,故意不讓他發現我。我喜歡看阿杰追尋、等我的模樣。他人呆,陪我逛街常常走散,我眼尖,早見他站在人流中伸長脖子找我,左顧右盼,神情迷亂,超萌。
阿杰蹲坐在路邊抽菸,轉頭看著另外一條巷口。夕陽斜照,阿杰的五官輪廓塗了層光芒,好看極了!
這可憐的男人今天掙到錢啦?居然奢侈地抽菸,奢侈地買小籠包。
忽然,從巷子口躥出一條狗,猛地撲在阿杰懷裡。
狗抬頭乖順地拱著阿杰,抓撓他的腳。這是條流浪狗,髒兮兮的,毛色灰黑雜亂。阿杰剝開火腿腸給狗吃,喂包子。陽光閃閃,黃燦燦照亮一人一狗。他和它一起分享食物,嬉笑玩鬧,一跳一躥,躲閃追逐,忘記了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