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 (第5/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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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一如刚才,一如它平素的明朗、安详、盈亏反复在离我们三十六万三千至四十万六千公里的地方走着它从古到今的路。但是如果我们没有发现它呢?如果人类从未发现它呢我们怎么说?我们就会说它不存在。在人类发现冥王星之前,太阳只有八颗行星,不存在第九颗。现在如果有人说太阳有十颗行星,你就会告诉他说“错了先生,只有九颗,没有第十颗”。现在,不存在太阳的第十颗行星,正如一九三〇年以前不存在冥王星。那么我们通常所说的“不存在”是指什么?是指“未发现”而已。因而未发现的,即是不存在的(否则,便无“不存在”可言),这道理其实多么简单。复杂的问题是:那个藏进乌云的月亮,真的是一如既往么?(失恋中的你和热恋着的你是同一个人么?)不,记忆中的那个月亮与藏在乌云中的那个月亮并不是同一个月亮,它已经变化,原来的那个已经死去,新生的这一个未被发现。更为复杂的问题是:什么是发现?仅仅是看到?是听说?是逻辑和猜想?那么什么是幻景呢?
再伸手到高处,摸摸夜合欢的叶子吧,摸摸它的树干,摸摸它的枝杈。叶子合拢着,枝干都是坚实的。那是真的。最能证明真实的是触觉。(现代人有能力制造乱真的假象,立体音响,立体电影,还有全息摄影,等等。全息摄影是真正的幻景,你能够穿过一堵墙,穿过一棵树或一个人;比如说你能够看到一张床真真确确近在咫尺但你不能摸到它,如果你扑向它你就会穿过它像个傻瓜一样扑倒在冰冷的地上如梦方醒。现代的科学技术能够做到这一点。)别无他法,唯一能够证明那不是布景不是幻景的,是触觉。也许这就是人们渴望接触,渴望亲吻、肌肤相依、抚摸和渴望做爱的原因吧?渴望证明:那不是幻景,那是真的。
对面七层楼上的一个窗口,因而也能被证明是真的吗?
那窗口通宵通宵地亮着灯,一直这样,夜夜如此。夜里,醒了,就看见它亮着。零点、零点四十三、一点一刻、一点五十四,醒来就看见它亮着。三点,月光已经转移,那窗口还亮着。在干吗?夜夜如此,通宵达旦,不大像是做爱。
做爱,这个词很好。那意思是:并非一定为了繁殖。
最能证明真实的是触觉,是起伏和陷落的肌肤,是有弹性有温度甚至某一处有着疤痕的肌肤,是肌肤下滑动的骨尖儿,是呼吸,一刻不停如暴风般吹拂的呼吸,是茂密泼洒、柔软或挺拔的毛发,是热热的泪水是随着睫毛的眨动而滴落而破碎的泪珠,是身体全部地袒露、赐予、贴紧、颤抖……那才能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