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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稍微有點熟過頭,在阮榛的觀念裡,稍微削去一點就能吃,還帶著淡淡的酒香味。
“它自己吃的,”阮榛解釋道,“吃了小米,還有蘋果……”
宋書靈沉著臉伸出手:“把它給我。”
阮榛爽快地點頭:“行。”
他小心翼翼地把鸚鵡從兜裡掏出來,放在宋書靈的掌心,雪白的小傢伙絲毫未覺,睡得那叫一個香。
指尖都沒有碰到,彼此間也保持著距離,特公事公辦。
宋書靈的拇指揩過鸚鵡的絨毛,垂著眼眸,神色居然顯得有些溫柔。
但是抬起頭,看向阮榛的時候,立馬恢復成了之前的冰冷。
呵,男人。
不過,阮榛也不在乎這兩幅面孔。
畢竟他也這樣。
曾經上學那會,阮榛被一個陌生的學長追求,在明確表達拒絕之後,對方依然死纏爛打,甚至各處瘋狂打聽,想要投其所好,在知道對方很喜歡小貓小狗這種毛茸茸的動物後,他像是開竅似的,滋溜一下躥阮榛面前了。
“你喜歡狗對嗎?”
學長的眼神閃著興奮的光,震聲道:“來,你可以把我當狗看,來啊!”
話音落下,周圍包括阮榛在內的所有人,不由自主地後退半步。
以免被這突發惡疾的神經病纏上。
沒錯,這人是在大庭廣眾之下告白的,覺得這樣的高調熱烈,才更能表達出自己深沉的愛。
阮榛其實,猶豫了那麼一下。
他本來想說的是,把你當成狗,你配嗎?
狗狗多可愛啊!
想想怕傷了對方的心,於是換了話題:“不行,我養狗的話是要絕育的。”
他微笑著看向呆愣的學長,聲音柔和。
“要不,你先考慮一下?”
真好。
善良的心靈果然會有好報。
那個學長再也沒有糾纏過自己。
“阮榛,”
宋書靈又叫他的名字:“你可以繼續。”
他在外面這些年,對宋家的事也是有所耳聞,但傳到耳朵裡的,基本上也都是些花邊。
“無傷大雅,男人都這樣。”
“少爺們年齡小,正是貪玩的年紀。”
宋書靈的目光落在書頁上,落日熔金,隔著落地窗投下淺淡的橙黃光暈,恍若夢幻。
他只是沒想到,能夠這樣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