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 一地雞毛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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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平時疼愛自己的奶奶,哭得嗓子沙啞,見夏含著淚,好不容易才安撫了弟弟。火化完成後,工作人員端來一個碩大的長方形鋁盤,指揮家屬們輪流近前,左手端撮子,右手戴上隔熱手套撮骨灰,一人一鏟往內袋裡裝,算是為老人埋骨的儀式,裝完的這一袋便封在骨灰盒裡。
見夏腦子濛濛的,手套錯戴在了左手上,右手指尖直接觸到滾燙的骨骼碎片,燙得一哆嗦,硬生生忍了下來。
見夏覺得這是奶奶的惡作劇。奶奶一定知道她並不很傷心。
葬禮結束的第三天,見夏孃兒仨坐著表姑家的車回省城,一路無言。
弟弟其實很高興,因為爸媽商量了一下,還是決定讓他回到縣裡讀書,再也不必受省城八中那些傲慢的同學欺負了。本來他就讀不出什麼名堂,夫妻常年分居也不是個辦法,雙方各退一步,爸爸和盧阿姨就此了斷,媽媽也放棄了去單位裡鬧的打算。
見夏在客廳讀書時豎起耳朵聽他們在臥室裡壓低嗓門吵架,爸爸堅稱他和小盧就是聊得比較多,手都沒碰過;鄰居也側面證實他除了自己在家便是去醫院守夜,規矩得很。
媽媽傷愈過程中總要再鬧幾次的,只是小鬧,哭一會兒就作罷,最後承認,是她小題大做了。
這樣的結局見夏自然高興,然而在內心深處,她極為不解:沒有牽過手就等於清白嗎?她仍然記得爸爸和盧阿姨在一起時的樣子,見夏相信,爸爸是喜歡盧阿姨的。
這個認知讓她既同情又噁心。
或許俗世夫妻本應如此的,分不開的房屋地契,分不開的子女親戚,兩個人是因為這些才分不開,而不是愛情。
車開到宿舍樓門口已是傍晚時分。媽媽隨見夏下車,說要把她送進門,見夏覺得稀奇,果不其然,媽媽摟著她的胳膊,輕聲叮嚀,“家裡的事別跟你弟弟說,一直沒來得及囑咐你。”
見夏點頭,“我知道。我本來也什麼都沒說。”
媽媽滿意地笑了,幫她將碎髮綰到耳朵後面,“等過兩年你弟弟說不定也能考上振華,那時候你就上大學了,爸媽爭取調動工作到省城來,一起搬過來照顧你們。”
見夏哭笑不得。就算弟弟能考過來,她也不會留在省城讀大學。
她乖巧地應下來,跟媽媽道別,媽媽也忘了剛說過要送她上樓,轉身重新上車。弟弟貼在副駕駛的玻璃上朝她做鬼臉,見夏一笑,目送著白色桑塔納遠去。
她和家之間粘著的膠帶,又被撕下來一點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