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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侧一溜儿全是些起着时髦店名的旅馆,像“里茨”“卡尔顿”什么的。这些旅馆的门总是开着,一天当中无论什么时候你都可以在那里租到一间房间,在里面待上一两个小时。一周前,我重新去那条街上看过。街的一半已经没有了——旅馆所在的那一侧已被炸成了碎片。那晚我们做爱的地方只剩下了一片空气,但它曾经是“布里斯托尔”旅馆。大厅里养着一盆蕨类植物,一个蓄着青灰色头发的女主管把我们带进旅馆里最好的房间:那是一间地道的爱德华国王时代风格的屋子,里面有宽大的镀金双人床、红色天鹅绒窗帘和大穿衣镜(上阿巴克尔林荫道来的人从不需要两张单人床)。我对当时的一些琐事记得很清楚:女主管问我们要不要在那里过夜;短时逗留的房费是15先令;电表只接受整先令的硬币,而我俩谁也没有整先令的硬币。不过,除此以外的事情我就记不真切了——比如萨拉第一次看上去时的样子,或者我们都做了些什么,这些都记不清了,只记得我们两人都很紧张,做爱做得很糟糕。但那没有关系,我们已经开始了——这点才是重要的。那时候,在我们的前面有整整一个人生可以期盼。噢,对了,还有一件事情我始终记得,那就是在我们的房间(半小时后它成了“我们的房间”)的门口,当我再次吻她,并说自己很不乐意想到她要回到亨利身边去的时候,她说:“别担心,他在忙着那些失去丈夫的妇女们的事儿呢。”
“我甚至讨厌想到他会吻你。”我说。
“他不会的,没有什么东西比洋葱更让他不喜欢的了。”
我送她回公共草坪那一头的家。亨利书房的门下面露着灯光,我俩上了楼。在起居室里,我们难舍难分地相拥着。“他会上楼来的,”我说,“随时都会。”
“我们能听到他的动静,”她说,同时又用让人惊骇的冷静态度补充了一句,“有节楼梯总会吱吱嘎嘎作响。”
我的外套还没来得及脱掉。我们相互亲吻着,而与此同时,楼梯上传来了吱吱嘎嘎的响声。我悲哀地注视着萨拉镇定的面孔,这时候亨利进来了。她说:“我们正指望你上楼来给我们送点喝的呢。”
亨利说:“当然可以,你喝点什么,本德里克斯?”我说:“不喝了,我有活儿要干。”
“我记得你说过夜里从来不干活的。”
“噢,这事不算,是篇书评。”
“书有趣吗?”
“不太有趣。”
“我要是有你这种凡事拿得起、放得下的本事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