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其罪六十七 · 滅口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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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後,瑞王一案重開審理,三法司應內閣決議,再度提審裴妍與瑞王之妾秦氏。
裴妍其時雖狼狽憔悴,在堂上與官差對答卻還神思清明。可反觀秦氏,雖同為女子,入獄時日尚不比裴妍多,此時卻已手足重傷、不況人樣,早沒了花容月貌被納入王府的神氣,對官差訊問皆唯諾稱是,與裴妍同堂審訊,也再沒了當初的膽子矢口誣陷裴妍。
退堂前,她畫押認了因妒誤害瑞王一事,經由法司確讞,處了秋後問斬,其供詞真乎其真。參與會審的御史臺加上刑部,票議壓過了主審法司大理寺兩票,一同支援了裴妍的釋放——這不僅意味著裴妍沉冤得雪、重獲自由,也標誌著裴黨士氣的回溫、三法司中蔡氏掌控下大理寺的被孤立,以及蔡氏在朝中地位的飄搖。
五日後的早朝上,此決議下放,薛太傅代內閣令大理寺在十日後交付文書、釋放裴妍。大理寺卿領旨後,蔡延在內閣首座沉默不言地看向裴鈞,目光一如毒蛇般陰寒。
接著,趙太保主持了朝臣對張三入主刑部的票議。票唱到裴鈞,裴鈞抬頭恰見張嶺轉開了看向他的目光,於是他在一眾官員的側目看顧下顯出些猶豫不決來,最後在司禮監的再三詢問下,才終於唱了表票。
至此,眾朝臣皆以為他表票是因裴妍昭雪而還張嶺一個人情,卻不知張三獲入刑部、成為了開朝以來最年輕的刑部尚書,本就是他與姜越最初的期望。
散朝時,裴鈞望向金殿上依舊空空的龍椅,眉頭淡淡蹙起,一邊想著裴妍那被權勢換來的沉冤得雪和李存志案的不了了之,一邊與姜越走出司崇門去,在初夏的日頭下嘆息:“這法、制二物,究竟是個什麼東西……”
姜越轉頭看向他,聽他接著感慨道:“自打裴妍入獄、李存志進京,至如今兩案告結,一晃三、四月過去,我們看似是在法中求存,可最終替他們摘脫冤抑的,卻從不是法,而是權。李存志的案子勝了,他卻沒活到看見,南地災民所求的公正與償還也遲遲無果,他兒子還得回去笑著磕頭受朝廷的封賞;裴妍眼下雖放出來了,可最後一根壓垮大理寺的稻草,卻不是法司明辨曲直,而是你我向蔡延不斷施壓後,給了張家一個餌,梅六又盜了商印。”說到這兒他語帶嘲諷地笑了,“姜越,有時候站在朝堂上看這天下,我總能覺出份兒淒涼。”
二人走向京兆司方向,入了鬧市,姜越引他避開車馬販子,看向他問:“何種淒涼?”
裴鈞苦笑:“人自古立法立制,為的是叫百姓有法可依、叫政事有跡可循,那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