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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夢!
忽然,衛孟喜又哭起來:“我今兒這冤屈可不能白受,大家都看見的,小偷是誰,我要去鄉政府報案,讓公安來抓小偷,還我清白。”
此言一出,驚呆四座。
本來這種事隊上民兵能解決就行,要是往大了鬧,不就送老二坐牢了嗎?雖說存摺是找回來了,可老二偷盜行為也做實了啊,還是數額特別巨大,現在治安差,城裡盲流又多,公安正愁找不到典型抓呢。
社員們怕的是有人坐牢壞了大隊名聲,畢竟這時候的人們集體意識非常強。
可陸老太怕的卻是——老二留下案底,就不能跑工作了,哪個正經單位會要勞改犯?
可以說,衛孟喜這句話是打她七寸上了。作為一個急等著享福的母親,不能容忍自己美夢破碎。
“行,分就分。”
終於,磨了半小時嘴皮子後,他們同意暫時分一百塊錢給三房,外加半年的口糧,當然口糧得從大隊部預支。
好在這也達到衛孟喜的心理預期了,所以她也答應得很爽快,一百塊就當這兩年給衛紅衛東的補償了……當然,這隻夠利息,這家人的“福報”還在後頭呢。
光分糧和錢不行,還得有住的地方,陸家同意將隔壁的老宅分給他們,畢竟房子破敗不堪,院子也小,但衛孟喜還真不想要,上輩子呦呦就是埋在那個院裡。
最後,在大隊領導的協調下,將大隊部一間公房暫時借給他們,算是對這群婦孺的照顧。
雖然,那間屋子不是真正的屋子,而是以前的牲口房,牲口已經死了好幾年了,現在放著些勞動工具,但衛孟喜看中它位置好。
就在村口,無論進出,啥時候進出,都不會引人注意。
有權利就得有義務,現在單獨把三房分出來,但以後養老卻得幾房平攤,衛孟喜也沒意見,只要到時候你們能從老孃腰包裡掏出錢來。
商議好,白紙黑字的寫好協議,請來族裡德高望重的九叔公作證,三方簽字畫押,最後還得一式三份,三方各保管一份。
這不,協議上的墨水還沒幹呢,老兩口就開始攆人了,“以後就是餓死也別回來求我們。”當然,老三的工資他們肯定是要繼續把著的,反正小衛不認字,他們只要繼續“代取”就行。
這一次分家,可是他們賺了呢。
他們笑得很滿意,衛孟喜也很滿意。從今兒開始,可終於擺脫這噁心的一家子了,她是沒錢,要不然真得買串炮仗來放放,搞個火盆跨一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