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在蓮花園裡 (第5/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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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什麼東西不見了!”
火村催著阿茲朗在大家面前檢査揹包,警長點頭,用帶著手套的手開啟揹包,接著一一拿出裡面的東西,交給同樣帶著手套的阿茲朗。
錢包和零錢包、
原子筆、
金馬侖高原的地圖、
今早的金馬侖郵報、
同樣也是今早的英文報新海峽時報、
某店的收據、
口香糖。
這就是全部的東西。
錢包和零錢包中的錢和信用卡,並未被拿走。
仔細一看收據,發現是由塔那拉打某家雜貨店開立的,上頭還清楚標示著購買的商品及日期,口香糖和筆記本式今天下午五點二十六分買的。
“口香糖還在,但是筆記本不見了。”警長看著收據說。
“嗯!剛買的筆記本不見了。”火村也說,“重要的不是這個,艾倫今天早上用來採訪的那本筆記本也不見了才是問題。聽說警長和署長都見過他,你們看到那本筆記本了嗎?”
署長回答:“嗯!他是帶著,他還用這支原子筆不斷在筆記本上作記錄。筆記本之所以不見,是被兇手拿走的嗎?”
“這還用說!”警長斷言,“可能是兇手在攻擊被害人之後,搶走牛仔揹包,在逃跑途中,從揹包裡翻出筆記本。他只拿走筆記本,並把帶著礙事的揹包丟棄在樹叢裡。”
我也這麼想。
“也就是說,是兇手偷了那兩本筆記本,包括艾倫一直用來採訪的那本,還有今天黃昏剛買的新的那本?”
池澤含蓄地插嘴道。警長則瞪了他一眼。
“沒錯!兩本都被偷了。雖然很難確定兇手是否需要筆記本里所有的內容,但在漆黑一片的命案現場,他應該沒有時間檢査該撕去哪一本的哪一頁吧?”
“兇手渡過壞了的橋。”池澤說道。我不知道這究竟是r艇而走險”的直譯,還是英文裡真有這樣的說法?
“兇手想在旅館裡殺害艾倫之後立刻奪走他的筆記本,是一件很冒險的事,但他還是作了 ,這就表示他無論如何都要拿到那本筆記本。”
“看樣子裡面真的寫了對他不利的事。”
我不經意地看了火村一眼,發現他撥弄瀏海的右手突然靜止不動,看樣子他正在思考一些令他納悶的事。夏洛姆也注意到了。
“火村教授!您怎麼了?您對兇手殺害握有自己把柄的艾倫?葛雷斯頓,並搶走記載他犯罪事實的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