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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安全得多。”他堂兄的表現也讓他困惑不已,雖說這並不是他判斷一個人是否有罪的重要依據,“也許他真是無辜的,而不是裝出一副無辜的樣子。你剛才說‘真像是有罪’?不,是太像有罪了。”
他暗想,我們假定他沒有殺人。如果不是他殺的,那推論就值得深思了,因為這不再像認錯了人那麼簡單;證據太相似了——他的車裡有她的血跡就是確證。不,假如亞瑟是無辜的,那栽贓他的人一定是費盡了心機。
“我覺得他是被人陷害的。”
“為什麼?”
他沉吟:“我們先不考慮動機,現在的問題是怎樣殺的人。要回答這個問題,就要知道是誰幹的。慢慢地我們會知道是為什麼,但這不是我們要考慮的首要問題。我們假定一個名叫X先生的人殺了愛麗絲·桑德森,偷走了那幅畫,然後陷害了亞瑟。薩克斯,你說他怎樣才會得逞?”
她的關節炎又犯了。她坐下來時,疼得直咧嘴。她沉思了片刻,然後說:“X跟蹤著亞瑟和愛麗絲。他知道他們都對藝術感興趣,就設法讓他們在畫廊見了面,獲取了他們的身份資訊。”
“X知道她有一幅普雷斯科特的畫,他想要,可是買不起。”
“沒錯。”薩克斯對著證據示意圖點點頭,“然後他潛入亞瑟家,看到他吃的品客薯片,用的埃奇蘆薈剃鬚膏、TruGro化肥和芝加哥刀具,就偷了一些來捏造證據。他知道亞瑟穿什麼樣式的鞋,這樣就能留下鞋印。然後又用亞瑟的鐵鏟從州立公園挖了一些泥土……
“我們再想想5月12日發生的事。X想方設法得知,亞瑟每個星期四都會早早下班,去一個荒涼的公園裡跑步,所以他沒有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明。他闖入受害人的公寓,殺了她,偷走了油畫,用投幣電話舉報說他聽到了慘叫聲,看到一名男子拿著畫上了車,看上去和亞瑟的車很像,還說出了部分車牌號。然後他前往遠在新澤西的亞瑟的家裡,留下了血跡、泥土、毛巾和鐵鏟。”
電話響了,來電的是亞瑟的辯護律師。他把助理檢察官的解釋完全複述了一遍,聽起來他心煩意亂。他沒有提供任何有用的資訊,倒是幾次勸他們說服亞瑟接受辯訴交易。他說:“他們會讓他翻不了身。你們幫幫他。我給他爭取15年。”
“那會把他毀了的。”萊姆說。
“要是判無期徒刑,那才是把他毀了呢。”
萊姆冷冷地說了聲再見,就結束通話了電話。他繼續盯著證據板。
這時一個念頭閃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