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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鐵車廂裡同她談也行,我已經作好了這樣做的準備。她下了地鐵站臺階,一直走到售票處。可是她沒有隨身帶包,在衣袋裡翻了半天也沒找到零錢——連三個半便士的硬幣也沒有。如果有這三個半便士的話,她就可以待在地鐵裡來來回回地旅行到半夜。她重又爬上臺階,穿過跑著有軌電車的馬路。一個狐穴已被堵住,但是狐狸顯然又想到了另外一個洞穴。我感到得意洋洋。她很害怕,不過不是怕我。她害怕的是她自己,以及我們見面時會發生的事情。我自覺已在這場角逐中取勝,可以可憐可憐我的犧牲品而不用擔心會有什麼閃失了。我想對她說,別擔心,沒有什麼可怕的,我們兩人很快都會幸福的。噩夢差不多已經過去了。
就在這時候,她失去了蹤影。我過於自信,讓她在我前面走得遠了點。她在前方二十米開外的地方過了馬路(上臺階時那條不方便的腿再次把我耽擱了),一輛有軌電車在我們兩人之間駛過,隨後她人就不見了。她可能是往左拐上了高街,也可能是沿著帕克街往前走遠了,可是順著帕克街望過去我又看不到她。我倒並不很擔心——今天找不到她,那就明天找。那個關於誓言的荒唐故事現在我原原本本都知道了,對於她的愛情我已經有了底,可以對她放心了。兩個人如果相愛,就會在一起睡覺。這是一個已經得到人類經驗檢驗和證實的數學公式。
高街上有一家泡騰麵包公司開的連鎖店。我在那裡找了一下,她不在。隨後我想起了帕克街拐角處的那座教堂,我馬上就知道她準是去了那裡,於是便追蹤而去。果然,她正坐在一邊的側廊上,身旁是一根立柱和一尊其醜無比的聖母像。她沒在禱告,只是閉著兩眼坐在那兒。我只能借著聖母像面前的燭光看到她,因為整個教堂裡的光線十分昏暗。我像帕基斯先生一樣在她身後坐下等著。既然現在我已知道故事的結局,那麼當初我完全可以等上幾年的。我身上又溼又冷,但心裡非常快樂。我甚至能夠帶著一份仁愛的心情看看遠處的祭壇和懸在那裡的那具雕像了。我想:我和雕像她兩個都愛,可要是一具偶像和一個人之間發生衝突的話,我知道哪一個會贏的。我可以把手放在她的大腿上,或者把嘴唇貼在她的胸脯上:而他卻被囚禁在祭壇後面,沒有什麼好法子來為自己的緣由辯護。
突然間,她用一隻手捂住肋部,開始咳嗽起來。我知道她很難受,我不能讓她一個人難受,所以便挪到她身邊坐下。她咳嗽時,我把一隻手放在她的膝頭。我想,如果自己手一點便能消除她的病痛就好了。咳完了那陣以後,她說:“請你讓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