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十一 (第6/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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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上人的刁難之下受了一肚子的氣,往來不方便,所有參與案件調查的警察幾乎都是住在鎮上的,村裡有些小孩子過分的調皮,或者是大人的教唆,沒少給這些警察找事兒。
大家都是憋著氣查案,加上幾個月回不了家,到後來的調查可以說是很敷衍。
差不多用了三個月,確實是找不出什麼證據,即使大家知道什麼,也不願意說的情況下,沒辦法只能撤出鎮上,這個案子自此被擱淺,真兇逍遙法外。
外調的人員撤走以後,關於張義安一家的八卦就沒斷過,然而多數都是瞎編排的。
屠宰場倒閉後,鎮上的年輕人多數都進了打工,或者是去了外省,張義安一家的案子也隨著時間的流逝被埋沒了。
張家的房子因為是兇案現場,也沒有人願意去住,後來有一年山體滑坡就直接埋了進去。
等到了00年左右,鎮上開始搞建設,當年的房子和屠宰場一起被推了,建上了新房子,十里八鄉的人開始遷入他們鎮子,慢慢的鎮子發展起來,規模逐漸壯大,哪裡的人都有,30年前的舊案也就再也沒有人提起了。
就算有人提起,也是當做一個茶餘飯後的談資,講完了也就過去了。
沒有看過當年的那個場景的人,感受不到那種氛圍,也就當做故事一聽,聽完了也就忘了。
30年前,他只是鄉鎮派出所的一個普通民警,當年的卷宗究竟是怎麼寫的,他也不清楚,他也沒看過。
他們還因為保護現場不利,被記上了大過。
要想晉升,就只能是有重大的立功表現。改革開放以後,沿海城市發展起來,當年的警察有的到了退休的年紀,有的看日子沒有盼頭就離開了警察的行業另謀出路。真正堅持下來的也就只有他一個了。
二人聽鄭文這麼說,心裡其實已經有了大概的猜想,他們看到的卷宗,就是在那樣群魔亂舞的情況下調查出來的,可信度是真的不高。
而對於當年參與案件調查的警察來說,這個案子破不了,他們的職業生涯還沒有結束,在管理制度沒有現在嚴格的情況下,他們也不可能讓這件事成為他們職業生涯中的敗筆。
一作二三五,這個案子就變成了最終他們看到的版本。
這個案子真的要調查起來,可以說群眾將現場破壞的太徹底,也可以說技術水平不夠,總之可以找各樣的原因,將這個案子搪塞過去。
如果不是15年前兇手二次出現,這個案子或許就真的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