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小樓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林震當庭打亂了他的節奏,自以為憑藉口才能說服法官。
結果被法官無情宣判。
而楊明惠這幾個當事人,更是臥龍鳳雛,連法庭都不來。
好在這一次,高峰還算個明白人,沒有在法庭上亂來。
將他交待的幾個答辯的點,都說了出來。
這也是在側面提醒法官,可以從輕發落。
畢竟,法庭裁決,法官掌握著審判權,人為因素佔了很大一部分。
以前就有過某法官因為和被告有私人恩怨,當庭判處死刑,直接槍斃的案例。
然而就在他剛放下心的時候。
被告席上的高峰將他交待的東西講完之後,似乎還不滿足。
又開始辯解道:“法官大人,我朋友在網上幫我問過了,網上好多律師說,我是喝醉的狀態下扔的瓶子,不是主觀行為,這應該算不上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關押在看守所的這幾天裡。
除了和張益達溝通之外,他自己也在苦思脫罪的方法。
張益達雖然看起來很專業,但一直強調的只是減刑,而不是脫罪。
於是
他讓自己的好友莊華榮在外面幫忙搜尋脫罪的方法,網上詢問過好多律師。
他們都表示醉酒狀態下的行為,是沒有理智和意識的,不構成主觀故意。
“網上好多律師都說我喝醉了,失去了理智和意識,不用承擔刑事責任,我的行為屬於醉酒過失,不存在主觀故意。”
“那天我喝了兩箱酒,全被我幹完了,我真的喝到昏天黑地了,什麼也不知道啊!”
對著法官,高峰繼續辯解著。
這些都是莊華榮幫他搜尋到的,網上律師教他的。
為此。
他還讓好友莊華榮幫他墊付了好幾百塊的律師諮詢費。
結合他這些天瞭解到的法律知識。
他越想越覺得這些律師說的對,比張益達的水平高多了。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屬於主觀故意的行為。
而他整個人都喝懵了,哪來的主觀故意?
因此,根本不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這個罪不構成的話,那法院只能判他高空拋物罪,那個罪最多是賠點錢。
他根本不用坐牢!
與此同時。
在高峰陳述的時候,律師席上的張益達臉色卻變得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