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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他離開的時候,才告訴我,魯甜甜自殺了。
十一今天四月十三日
我知道,當你們看到這裡的時候,對我留下的印象,只剩下討厭。或者,嚴重一點看來,是厭惡。
我也已不想辯解。
因為,確實,是我錯了。
哦。
還記得魯達達一直都說,萬格,你的臉上要飛出蝴蝶了嗎?
還記得我為什麼總是嘔吐嗎?
還記得那個想要跟我說什麼的醫生嗎?
如果,你們將"面部蝶形紅斑""嘔吐"這八個字,放到百度裡去搜尋,就會搜尋出一種病——
紅斑狼瘡。
是的,這就是我的病。
曾經,看過很多小說裡描述這種病,也為那些女主角的悲慘流過眼淚,但是,我從來沒想到,在我十八歲這一年,我患上了這種病。
我知道幾乎很難治癒,我也偷偷的抹淚。
所以,一直一直都在暗戀著夏晚的我,才會如此的固執任性,才會對他表白我的愛情——我只是想,我會死掉,那麼魯甜甜,可不可以,將夏晚出讓給我一段時間?
就一段時間。
因為,等我的面部這些蝴蝶紅斑比較清晰的時候,就是我離開的時候了。但是,我沒想到,甜甜姐姐會死去。
我以為,我會把夏晚完完整整還給她。
可惜,我太傻了。
故事就是這樣的,我把它留給了小米,在郵箱裡,在部落格中。
所以,當你們讀到這個故事的時候,世界之上,已經沒有了那個叫萬格的女孩子了。請你們忘記她對魯甜甜的傷害吧。
請你們不要覺得她討厭,好嗎?
我討厭自殺,可是,我不得不告訴你們,我還是選擇了這種方式來結束自己的生命——不同於母親,不同於甜甜姐。
我選擇了大海。
因為,我是一條魚,卻始終沒有對水死心。
只是,夏晚,你知道嗎?
尾聲:
你們還記得嗎?
我說過的,我會喜歡夏晚,喜歡到一輩子那麼長。我還說,我堅持相信。
我知道,很多大孩子,會笑我天真。
可是,如果,一個人的一輩子只有十八年這麼長,那麼,算不算,夏晚,我喜歡了你一輩子?
雖然沒別人的一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