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苟縣令 (第2/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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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想不到,朱尋淼竟然會報官。
朱尋淼又沒出事!
雖然有個書生傷了胳膊,但這書生他之前從未見過,也從未聽說過,顯然是個沒什麼本事的,就算斷了手……他賠點錢就可以了,何必報官?
至於趙滿倉,這是他們家的下人!
趙滿倉沒伺候好他弟弟,被打幾下又怎麼了?他弟弟還是個孩子!
雖然這麼想,洪暉面上卻不曾表露出來,甚至一臉歉意地對著黎青執道歉。
“這不關洪兄的事情。”黎青執朝著洪暉露出一個虛弱的笑容。
洪暉會演戲,他也會演。
兩人正說著,苟縣令來了。
苟縣令是個白胖的中年男人,他身高最多一米七,但體重少說有一百八。
胖乎乎的苟縣令一到,就開始詢問案情。
陳述案情的是朱尋淼和朱前,黎青執躺在擔架上,並不需要他做什麼。
而這個案子最後的判決,跟黎青執想的差不多。
在大齊,人口買賣非常猖獗,很多大戶人家都會買奴僕,但買賣歸買賣,殺人還是犯法的。
只是這到底是古代,而不是現代法治社會,所以有錢人哪怕打死了家裡的奴僕,也多的是逃脫罪責的方法。
比如給這個奴僕安上一個罪名,說他偷盜,再跟官府說一聲,就能光明正大把人打死。
有些買來的奴僕無親無故,打死後說他們是病死的,也沒人會去追究。
像原主之前那樣被關在採石場裡挖石頭,那更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不過崇城縣這邊,在大戶人家幹活的人基本都是本地人,籤的也是活契,這樣的人要是被打死了,他們的家人肯定會找上門去鬧。
可即便如此……大部分時候,那些大戶人家只要多給一些錢,那奴僕的家人就不會去報官。
黎青執跟趙滿倉聊過,對趙滿倉的家人有一定了解。
趙滿倉的父親是個酒鬼,至於趙滿倉的母親……她是個跟金小葉截然相反的女人,即便時常被趙滿倉的父親打罵,她也逆來順受。
趙滿倉如果不小心被洪家小少爺打死了,他父親大機率會拿了錢息事寧人。
幸好趙滿倉沒事。
而今後,洪家也不能再這麼放任他們家的小少爺了。
苟縣令的判決,是按照《大齊律》來的。
瘋子失手殺人或者傷人,按照律法需要將瘋子收監,抑或者讓瘋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