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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口袋裡的手機,突然響了起來,除非有緊要事,一般這麼早沒有人給我打電話。
掏出來一看,是華哥。
說了聲抱歉後,走到門外才接通電話。
問了幾句龍哥的後事,華哥話鋒一轉,問我還要多久才回酒店。
“一個星期左右吧!”
電話裡沉默了幾十秒,才回話過來,語氣重了很多。
“如果沒有什麼重要事,就早點回來,現在就你一個人負責,再出亂子,誰來收拾?”
或許是覺察到語氣過於嚴厲,華哥緩和下來,說起自己和小媛都在北京公關一個專案,會給公司的重大改多,希望我能理解他,幫忙分擔點壓力。
話說到這個份上,我只能表示,儘快回去。端著人家的碗,就得受人家管。
通完電話再回到屋,看見小媛抱著孩子,和龍哥父母小聲的爭執著。見我進來,不但沒有停止,雙方都讓我幫忙評理。
還是為了孩子的問題,一方想帶回城裡,一方要留在農村,雙方誰也不讓誰。
聽得我頭都大,耐心安撫雙方靜下來,說出了我的建議。
孩子由小媛帶回城裡,龍哥的父母可以一同前往居住,這樣,也便於和孩子培養感情,等孩子三歲需要上幼兒園的時候,再做定論。
我的建議,雙方都表示同意。
想想也是,小媛年輕貌美,自然奈不住寂寞和誘惑。如果龍哥的父母在,必定有所收斂,也等於為龍哥守孝了三年。有個孩子,肯定會成為她展開下一段感情的障礙,或許會改變最初的決定。
三年裡,孩子龍哥父母在一起的時間肯定要多,萬一帶回農村,也不會太害怕。
還有一層意思,龍哥的財產,需要時間和人去處理,萬一小媛嫁了人,徹底就是一個外人,心裡,我自然向著龍哥的父母。
生前沒有盡孝,那就用財產來彌補往日的缺失,讓兩個老人老年無憂。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開車過來,接龍哥父母和小媛就往東莞趕,到達小媛居住的小區時,已經是中午兩點。
在附近找了家湘菜館,吃完飯我把帳結完,就起身告辭,又趕回酒店,招集各部門管理人員開會。
上次打架鬥毆致死事件,酒店只是象徵性停業一天,第二天就恢復了營業,生意依然火爆,龍哥的死並沒有帶來負面影響。
走廊上突然傳來的音樂聲,雖然聽得不是很清楚,但重低音不停的敲打著耳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