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就快不是自己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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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了,其實樂明思真不是有錢任性。
房子換了林溪梁肇成吳嬸還有小野一家子到了對面去看,順便看看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吳嬸就叨叨:“太浪費了,太浪費了,這五樓和二樓能有多大分別,平時小溪他們都不在這邊,你就直接在這邊住都行,這兩房子差了一間房呢,換了可不合算。”
樂明思笑道:“下面買的時候也不貴,這家人需要,換了就換了,而且他們也是補了錢的。”
這個公寓樓其實是北城國貿公司的職工樓,都是單位分房,去年北城開始興起外銷房,單位就鼓勵大家出錢買下了分房的產權,這才能買賣的。外面外銷房價錢高,但這個公寓樓單位定價,給本來就已經分配到員工手上房子的定價卻很低,這一套員工自己買下來也就十來萬左右,跟外面新起的外銷房價格簡直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這也是現在普通職工工資普遍也才幾百塊,就是十幾萬也已經是傾全家之力,說不定還要找親戚朋友借一些了。
吳嬸一聽說補了錢心就平了,至於多少錢她也就不問了,她在林家做事這麼多年,雖然喜歡叨叨,但這方面的分寸卻把握的很好。
主家的錢財方面絕對不會多問具體的。
不過等吳嬸去了房間收拾,林溪就好奇地問樂明思,道:“樂姨,你下面那套房子花了多少錢買的啊?”
“十八萬。”
樂明思笑道,“不過他們家的女兒想要去劇組,我推薦了下。當然也是因為情況特殊,他們家老人在別的單位也在搞單位分房買賣,比這邊的房子還要大,之前他們買這邊房子的時候也拿了老人不少錢,那邊買房急錢用,另外他們也打算照顧老人,將來也不在這邊住了。”
這個價錢也就比單位買房沒高几萬了。
又道,“說是換,但這家人也補了我三萬多,是按著他們分房的價格給我補的,也不能說他們佔了多大便宜。”
林溪:……
他們的房子,一模一樣大,花了二十八萬!
這也是資訊不對稱,要不然下面的人知道上面人家賣了二十八萬,十八萬肯定不肯的。
林溪突然想到他們房子的房主賣房的時候搓著手樂呵呵道:“這房子我們單位拿的價位低,你們可不好跟外面說我賣了這麼多,像是我們拿了單位的福利出去賣似的。”
林溪神色一下子非常複雜。
她還覺著樂明思有錢任性,明明是他們做了那有錢的水魚。
樂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