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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明亮溫暖。鳥兒在樹林中歌唱。格萊克有一種大難臨頭的感覺,這就是為什麼他要小心處理這個屁股眼的原因。他不是那種留著長髮,騎著腳踏車四處飄蕩的流浪漢、他是一個大學生,他的頭髮挺長的,但很乾淨,他是喬治.哈維的外甥。並不是喬治很關心他,但他畢竟跟喬治有血緣關係。喬治在鎮議會上很有權勢。當格萊克告訴喬治說警官魏金斯抓住了他的外甥時,喬治對格萊克說:你去管教管教他。但他的眼睛卻在說:不要傷害他。他是我的親戚。
孩子輕蔑地看著格萊克。“我明白,”他說,“你的副手拿走了我的襯衫,我要你還給我。你最好明白點兒。如果我要不回來,我會讓美國公民自由聯盟找你要的。”
格萊克站起來走到汽水機對面的鐵灰色檔案櫃那裡,掏出鑰匙鏈,找出一把鑰匙,開啟櫃子。從一疊交通事故表格上,他拿出一件紅色T恤。他把它鋪開,上面印的字清晰可見:寶貝讓我們性交吧。
“你穿著這個,”格萊克用溫和的語氣說,“在街上走來走去。”
孩子搖著椅子的後腿,大口喝著百事可樂。他嘴邊嘲弄的微笑沒有變。“對,”他說,“我要你還我。它是我的財產。”
格萊克的頭開始疼起來。這個自負的小東西沒有意識到那是多麼容易。屋子是隔音的,有時尖叫聲都傳不出去。不——他沒有意識到。他不明白。
但是沉住氣,別過分。別打亂計劃。
想得容易,一般做得也容易。但有時候,他的脾氣——他的脾氣會失去控制。
格萊克從口袋掏出他的打火機。
“所以你告訴你的蓋世太保警官和我的法西斯舅舅,第一修正案……”他停下來,眼睛瞪大了,“你在幹什麼……喂!喂!”
格萊克根本不理他,表面上非常鎮靜地點著打火機,火焰呼呼地向上燒著,格萊克點著了孩子的T恤。它很快燒了起來。
椅子的前腿咚地一聲著了地,孩子朝格萊克撲過來,手裡拿著百事可樂瓶。他臉上自以為是的嘲笑消失了,代之而來的是震驚和憤怒———個被寵壞了的小孩的憤怒。
沒有人罵過他小患子,格萊克·斯蒂爾森想,頭疼得更厲害了。噢,他必須小心點兒。
“給我!”孩子喊道。格萊克兩個手指捏住T恤的領口,拎在身前;準備太熱時就把它扔下。“還給我!你這臭屁眼!那是我的!那是……”
格萊克朝著孩子赤裸的胸口猛地一推,孩子飛了起來,憤怒變成了震驚和格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