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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總部回來後,我生了一場病。以前生個小病都不覺得怎麼樣,可是這次卻有所不同。每每在半夜感到口乾舌燥,而不得不昏昏沉沉的光著腳丫下地找水喝時,我就覺得自己這情形多少有些淒涼,而白天也是常常蜷在辦公桌前端著杯熱咖啡唏噓不已。
將近中午的時候,安靜了一上午的手機滴的響了一聲。明思問我晚上可否一起吃個飯。
看著這條簡短的簡訊,我不無感觸。記得他曾說過,現代人成熟的一個表現就是越來越懶,懶得發簡訊,有事直接打電話,所以即便是我發給他,他也是回個電話過來。
一條不到十個字的簡訊我讀了許多遍,我甚至想象得到他小心翼翼的樣子。
我咬著嘴唇忍了半響,才撥出一口氣。我們說好了要像以前一樣的,即便不能真的回到過去,但是我們是不可能失去彼此的。
“好啊!我最近可能吃呢。”
“哈哈不怕你吃,晚上我去接你。”
感冒之後我一直把自己武裝的圓滾滾的。明思見到我時臉上溢滿了溫暖的笑意。看到我吸著鼻子的樣子又皺起眉來:“感冒了?”
“還不是上次那個年會,大冷天穿那麼少。”
他看著我伸出手來,抬到半空中又放了下去,我猜想他是想要揉揉我的頭髮吧,就像以前一樣。我們並肩走著,不緊不慢,保持著不遠不近的距離。我努力保持著微笑的表情,可這每一個細節都在告訴我,我們回不去了。
然而我,不甘心。
“明思。”
“嗯?”
“我從小就喜歡你,從認識你的那一年起,你應該知道的吧?”
明思有些錯愕的看著我,像是沒想到我會主動提起這個事情。半響,他彎起眼角點了點頭。
“可是,那時候你喜歡秦曼……當初我不喜歡秦曼,不光因為她討人嫌,最主要的是因為你喜歡她。但為了不被你討厭,我從不敢表現出不喜歡她,更沒勇氣跟你表白,我怕那樣連朋友也做不了。”
明思的眼中閃過一絲心疼,他抿了抿嘴,低下頭。快三十的人了看上去還是一副大男孩的樣子,如果這是我第一次見他,或許我還會愛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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