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尾聲 (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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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林洛施,今年二十四歲了。
沒有嫁給十七歲最愛的人,也沒有嫁給別人。
仍然孤身一人,守著一個久久難愈的傷口,煢煢前行。
我的行李很簡單,幾件簡單的衣服,一個包,包裡裝的是陸齊銘送給我的禮物。
我依然沒有勇氣拆開來看,但我覺得帶著這份禮物,就像和他一起旅行一樣,這份禮物已經長成了我身體的一部分,雖然禮盒有點兒重,但我還是不辭辛勞地揹著它。
我不知道我什麼時候會開啟它,我一直以為是多年以後,當我見識過這世上最美的風景和最心碎的愛情。
但沒想到,最後它的開啟卻出於一場意外。
在某個小島的海邊,我和幾個驢友支帳篷住,當地幾個調皮的頑童跑來偷我們的零食吃。
可能他們看到我包裡的禮盒漂亮,所以都覺得裡面裝滿了好吃的,偷偷把它拆開來了。
當我買水回來看到攤在帳篷邊開啟的禮盒時,晃花了眼。
幾個驢友齊刷刷地看著我,我看著禮盒,眼淚不停歇地朝下落。
禮盒裡裝了一件雪白的婚紗,領子周圍鑲滿鑽石,在陽光的照耀下,璀璨傾城。
我緩慢地走近它,把它拎在手裡抖開,白紗瞬間傾瀉而下,華麗而閃耀。
我在盒子底端看到了一張卡片,我拿起開啟,上面是陸齊銘熟悉流暢的字型。
“我慶幸,在最好的年華,我是你的戀人,在繁華落盡之後,我是你的故人。
我遺憾,最後為你披上白紗的人不是我,能給予你幸福的人也不是我。
說好的,二十四歲娶你的約定,是我辜負了。
對不起,洛施,我也不曾想到,有一天我連說我愛你的資格都失去了。”
我抱著婚紗,拿著陸齊銘留給我的信,面對著深邃的海號啕大哭。
多日來的壓抑終於在那一刻一潰千里,多日來的自欺欺人也在那一刻崩潰坍塌。
我對著海拼命喊著陸齊銘的名字,可我知道,他永遠都不會再回來。
這世上,永遠都不會再有一個叫陸齊銘的男子了。
永遠,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