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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這章是第一人稱,大概是二年級結束時湯姆的視角,後續番外的前傳,可以當做平行世界來看,有ooc)
我是湯姆·裡德爾。
你們或許會很熟悉我的另一個名字——伏地魔。
我已經很久沒有聽到這個名字了。
因為我和後來的伏地魔也不是同一個人,我是他的過往,也是他的新生。
在十七歲那年,他分散出了一個我,將我和日記本放在一起,掩蓋住了密室的秘密。
從我誕生的那一刻起,我和他就不再是同一個人。
我就是我,湯姆·裡德爾。湯姆,伏地魔都是我,又不是我。
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還會保留作為一個正常人的思維方式。但作為魂器的生活很無聊。
我一直待在一個黑暗的世界裡,那裡什麼都沒有,我卻可以看到世界外的一舉一動。
這又有什麼?不論過去多久,這個世界依舊讓我感到厭惡。
所以我選擇了沉睡。
直到一年前的夏天,一個女孩將我喚醒。我看著陌生的環境就知道了,我的追隨者馬爾福將我送了出來。
畢竟,這是當年他特意叮囑馬爾福好好保管的魂器。馬爾福?一個搖擺不定的追隨者。呵,他不忠心,伏地魔也沒有把他當做心腹。
至於為什麼要把日記本給他,我猜可能是為了試探,也可能是為了以絕後患。
這麼看來馬爾福也不是很忠心,但這和我有什麼關係。
我也只是一個魂器而已。
將我喚醒的女孩長得很漂亮,至少在我被關進日記本里時,我沒有見過比她還漂亮的女生。
只可惜,長得漂亮的女孩子腦子都不太好使。每天只沉浸於情愛的人是不會走到最後的。
為了我能夠重新出現,必須要利用這個女孩,真要感謝她的沒腦子。
我已經和這個名叫阿芙洛的女孩接觸兩天了,說她腦子不正常都說輕了!我從未見過如此難纏的人!還特別話多!
總寫一些有的沒的!我每次回覆都很耗費心神的!我只要慢一點回復,或者不回覆。她就會沒完沒了地打擾我!
為了大業,我只好忍耐。
我每天想方設法的哄騙著她,如果她能觸發關鍵詞,我就能帶著她來見我。
雖然我的主體不願意承認自己的容貌,但我卻十分喜歡利用它,好看的皮囊總能事半功倍。
呵!沒想到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