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清宮外史下 第六二章 (第1/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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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旨命李鴻章陛見,是七月初的事。諭旨中說他“遵議海防事宜一折,言多扼要。惟事關重大,當此創辦伊始,必須該督來京,與在事諸臣,熟思審計,將一切宏綱細目,規劃精詳,方能次第施行,漸收實效。”不必有所褒獎,而倚重之意,溢於言表。相形之下,十天以前左宗棠之被“傳旨申飭”,榮枯判然,益覺難堪。
左李二人,一直是冤家對頭。多少年來明爭暗鬥,到了這年五月間中法成立和議,外患暫息,內爭即起,終於到了算總帳的一天。
發難的是劉銘傳。防守基隆的一年,劉銘傳受夠了臺灣道劉璈的骯髒氣。劉璈是左宗棠嫡系,駐紮臺南,勒兵扣餉,處處跟在前敵的劉銘傳為難。由於左宗棠督辦福建軍務,楊昌濬當閩浙總督,劉銘傳無可奈何。不過,他的委屈經由李鴻章的傳達,朝中完全明瞭,只以強敵當前,畢竟要靠左宗棠保障閩海,不便降旨整飭紀律,自亂陣腳。如今外敵已退,自然可以動手了。
當然,這也要怪劉璈太不知趣,稟請左宗棠在所借的洋款內撥發一百萬兩,辦理臺灣善後,而且派委員到福州坐提。劉銘傳得到訊息,一個電報打到北洋,隨即轉到京裡。醇王得報大怒。辦海軍要錢、修三海要錢、南漕預備恢復河運,治理運河要錢,而臺南各地未經兵燹,並且劉璈徑收厘金,絕少接濟劉銘傳,庫中應有大筆款子,居然還要在借來的洋款中,提取百萬之數,簡直是毫無心肝了。
因此,發了一道電旨,嚴飭左宗棠不準擅發。這還罷了,壞的是還有一段告誡的文字:“左宗棠到閩後,每於調人差委,未經奏明,輒行派往,殊屬非是。嗣後遇有用人撥款等事,務當先行奏報,候旨遵行;不得再涉輕率,致幹專擅之咎!”接著又有一道電旨,命左宗棠和楊昌濬,查明所借洋款,還剩多少?“迅奏候旨,不得輕率撥用。”一葉落而知天下秋,明明見得左宗棠的簾眷已衰。
於是劉銘傳不客氣下手了,以“奸商吞匿厘金,道員通同作弊”的理由,運用福建巡撫的權力,將劉璈撤任查辦,同時飛章入奏。
手段雖狠,卻還是試探,所以對劉璈只是“撤任”。朝廷復旨:“著即撤任,聽候查辦”,是充分支援的表示,那就更可以放心大膽地窮追猛砍了。劉銘傳緊接著便又狠狠參了劉璈一本,指他“貪汙狡詐,不受節制,劣跡多端。開單列款,請革職查辦。”
結果,不僅“革職查辦”,竟是“革職查抄”。軍機處承旨,連發兩道“廷寄”,一道給劉銘傳:“劉璈革職拿問,交劉銘傳派員妥為看守,